春风拂过海面,擦过耳边,进入心里。
宋文墨穿着比基尼,坐在长椅上,深情的望着沙滩上陪孩子搭城堡的于秋白。
她将手伸过头顶,“你相信这个世界上有轮回吗?刚开始我也不信,直到我记起了与他的往事,才知道他的一生只是为了遇见我。”
“眼前的那个只穿着一条黑色短裤的男人是我的老公,那个穿粉色裙子的小姑娘是我们的女儿于欢欢。”
“以前的我是一个渐冻症患者,而他是一个活了上千年的怪人。”
“而现在的我们,都是普通人,是两个会经历生老病死的普通人。”
于秋白,一千三百年前出生于某个商贾人家。
那时的他叫做林枫亭。
他本也是一个寻常人家的普通孩子,在一次溺水后,一切都改变了。
那日,他与朋友出去游湖,不慎跌入水中,被附近打捞的渔民救了上来,昏迷了半个月。
等醒来后,却发现,自己,和以前不一样了。
他摸过的东西,都会奇迹般的复原。
枯死的树枝,只要他轻轻的一触,便可以回春。
自己不仅可以隔空取物,甚至可以用意念抹除或者改变他人的记忆。
但有一个弊端,他不能抹除那些,被他救活的人的记忆。
这个弊端,简直,就是他身边的一个大漏洞,不能抹除记忆就算了,还会帮被救人,回忆死前,以及被救的经过。
这可真是让人头疼,他不得不给那些人,很多的封口费,不然的话,会给他带来许多的麻烦,甚至有时候,还要把那些人,带在身边。
刚开始,林枫亭还像个普通人一样生活。可后来过去了几年,他周围的人,已经开始慢慢的变老了,甚至那些年龄与他相仿的人,也都以是满头白发。
林枫亭还是那个少年模样,他身旁的朋友都很是羡慕,可能,就是老的慢吧。
落了一次水,白得了神力,容颜还能一直不变,真是怪哉怪哉。
又过了十几年,林枫亭的父母也走了,他的朋友,有的也因为身体不好,相继离去。
在那之前,林枫亭的父母就发现了他的奇怪的变化,他跟普通人不一样。
他的父母把他在家中,藏了十几年,没有让他出过门,毕竟,在这个朝代,是会被当成怪人,给抓起来的。
林父和林母把家中的那些老下人都打发走了,从那以后,就是一两年,换一拨下人。
谁的父母,不想保护好自己的孩子呢。
林枫亭可以救人,可以救那些横祸而死的人,可以救治病人,却怎么也救不了自然老死之人。
父母死后,林枫亭便一直一个人生活,终身未娶。
在那个朝代,信息的流动不是很快,也没有较明确的人口普及,给林枫亭改个身份,是很容易的事情。
从那以后,林枫亭,以自己的儿子,自己的孙子的身份过了下去。
在后来,林枫亭开始了四处游历,固定在一个地方,真的太不容易隐藏身份了。
也曾想过隐居山林,但还是要生活,就放弃了这个想法。
他从小便在学堂读书,请的都是当时最好的教书先生。可他却与科举无缘,只因当时的朝代不许商贾子弟在在朝为官。
为了维持生计,他曾当过教书先生,只不过,每个地方,都只是呆五六年,便离开了。
如今于秋白这个名字,都是偷来的,好像是偷的当代的一个文学作家,只是改了改姓而已。
可是,在这个时代,这个全部信息都要录入网络,让他有些难办了。
还好,他早些年,曾救过一个人,他把他收为了养子,给了他一个身份。
不过,现在看来,周梓睿就是下一个来收于秋白为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