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这把枪高先达自己不能用,当然是选择送给高瞎子了。
高瞎子早就已经对廿八力弓疲软的伤害表示不满了。有了这把枪之后,即使是按照原有的射速,也能完成一百五到五百的提升。如果算上《蓄力射击》等技能的加成,伤害差距可就大了。
没错,穿透弹的单发伤害非常可观,加上这把枪超远的射程,在配备了瞄准镜之后,甚至可以当狙击枪使用。
而在近距离,其五秒钟五十发的洒水式射击,虽然远比不上重机枪,但是整体伤害也非常可观。
所以对于一个枪手来说,这把枪能远能近,高瞎子完全不需要装备第二件武器,这也给了老练的射手一个发挥的机会。
平时的战斗还差一点,现在眼看虫潮就要来了,这就是一个绝好的机会。当时在布莱克西斯时,每拨虫潮便有成百上千的数量。而这一次算是异虫总动员,数量很可能远超之前在布莱克西斯的虫潮,那数量恐怕就是成千上万!
其中的主力军当然还是刺蛇和跳虫,所以高瞎子就很有机会累积老练的射手的点数。
当老练的射手任务完成,获得了充能大师的效果之后,两发充能的伤害可就非常的爆炸了。而且因为击杀之后补充充能的效果,多一次充能代表的可不是简单的持续输出时间翻一倍的问题,而是很有可能在虫群当中无限地输出下去。
但是在这场战斗中,高瞎子很有可能是驾驶大和战舰参战的,所以他具体的战斗方式还要重新考虑一下。
吉姆雷诺被高先达把武器给“缴”了,一下就愣了,心道“我枪呢?”
然后在他拔出手枪之前,就被高先达一把给拽了过来。
高先达身后一帮人纷纷抽刀拔剑架在了吉姆雷诺的脖子上。别看他现在穿着战斗服,但是如果稍有异动,瞬间就会被剁成大块。
他身后的那些机枪兵见吉姆雷诺被擒,一下子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开枪吧,怕误伤主帅,不开枪吧,敌人也已经出手了,难道就这么看着吗?
“你们投降吧。”高先达劝道,“联邦军也好,反抗军也好,都跟我们没有关系。我也没心情介入你们的私人恩怨。但是现在异虫来了,我必须将他们全都消灭,保护人类文明。如果你们愿意,就跟我们一起去打虫子,你们可以保留所有的武器装备。如果你们不愿意,那现在就滚吧,跟你们的蒙斯克将军汇报去吧!但是吉姆雷诺和凯瑞甘必须留下。”
这些机枪兵们你看我,我看你,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因为这次行动很危险,所以能跟吉姆雷诺一起出来行动的,都是吉姆雷诺的嫡系部队,并不受蒙斯克的调遣。他们是一定要救出吉姆雷诺的。
“放屁!”其中另外一个领头的机枪兵说道,“你们这是合作的态度吗?绑架我们的队长?让我们怎么信任你?”
“你不用信任我。”高先达道,“你抬头看看就知道,异虫已经来了。实话跟你们说罢,它们此次行动的目标就是吉姆雷诺和凯瑞甘。所以我绝不会放走他们。你们自己决定吧。”
吉姆雷诺这时候开口了,道“我没想到这次异虫入侵的规模会这么大……绝对不是联邦军能够守得住的。他们一旦失守,恐怕整个坦桑尼斯就会变成一片荒漠。所以我想留下来。”
即使面对高先达他们的刀剑,吉姆雷诺也能掌握人类的大义,高先达觉得他很了不起。
即使他只是一个普通人类,但是无愧于是一个能跟异虫、星灵正面作战而毫不逊色的英雄!
有几个机枪兵当时就受到了他的感召,道“队长,既然您这么说了,我们绝不能舍您而去。你就说怎么打吧!”
但是也有几个机枪兵,对吉姆雷诺的崇拜没有那么深。他们作为反抗军,为的就是覆灭联邦,所以他们才不会跟异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