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让那些大清王爷们痛不欲生。
抓住人心的能力使得他博得了‘混十万’的偌大一个名头。这个字号和如今明军中其他将领的诨号的价值是不一样的,这个字号是他当年混迹在整个北方战场、与明军恶斗时,齐名于李自成、张献忠、罗汝才的响亮名字。更是如今所有大明将领们注册商标中的第一品牌。
从这个名字的字义上理解,只靠着一个‘混’字他就可以在短期内拥有十万人马。这是一种什么样的能力?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气质魅力?他应该就是一只永远也打不死的‘小强’而且他这只打不死的小强身上,还拥有一个乌龟般的外壳、蝎子一样的尾巴、狐狸一样的心肝和鹰一样的眼睛。
因为他是小强,所以他比李自成、张献忠、罗汝才都更具生命力,他依然是活着的。乌龟般的外壳使得他从没有像讨厌的小强一样,每次被抓后都被人家用脚丫子碾得细碎,他总能有实力再回来与别人叫板。他从没有像李自成那样败得大彻大悟,在潼关南塬被人家打得剩下十八个人。
就连这个数字,还得算上他李自成本人,最后狼狈的躲到山沟沟儿里靠着盟友们救济。罗汝才这个时候救了他,可是在成功在望之下,在帝位的诱惑面前,他却杀了这个救过他的人,当然这不是我们所要讨论的。马进忠更没有向张献忠和罗汝才那样对秦良玉那样的命中天敌敢怒而不敢言,那两位一时的风云人物竟然一见到那个女人就会被吓尿,简直是太窝囊、太跌份儿了。
这要是他‘混十万’碰到了秦良玉,那么我敢肯定——肯定也是扛不住的,只不过他会因为知道自己根本扛不住,所以就从来都不去认真地抗上一把。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