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想着不过是卖个惨,表表忠心就能成的事情,如今却傻了眼。
只能绞尽脑汁的找理由,让他好收留自己兄妹二人。
“这些年,小人和妹妹到处流浪,府城也是去过的,对于城里很熟悉。公子带上我,比带上一个两眼一抹黑的人强多了。”
面对他的自我推荐,明烽没说话,惜言如金。
他又不是去那边做生意,对于城里的情况熟不熟有什么关系?
县衙就在那里摆着,全县人都认识,难不成还找不着考试的地儿?
知道这个理由打动不了他,小乞儿也很机灵立刻换个理由。
“我比旁人机灵用心,一定能将公子伺候的好好的。”
明烽对说辞,有些不耐烦了。
不咸不淡道“那些牙婆调教好的人选,个个都是整日学着伺候人的本领,你能比他们强?我再给你片刻时间,若是给不出说服我的理由,就让开!”
那小乞丐也急了,又寻摸了几个理由,比如自己的忠心,比如自己手脚麻利、动作快。
一切都没有打动明烽分毫,眼看着他就要抬脚就走,小乞丐着急的追上前去,脑袋里突然灵光一闪。
扑倒在地,抓住明烽的裤脚,延缓了他急促的脚步。
“买了我们兄妹,哪位李小姐一定会很高兴的。”
明烽脚步顿了顿,转过身来,第一次带着几分认真的表情打量他。
那小乞丐也知道有戏,赶紧说道“小姐喜欢我们兄妹!”
见明烽的脸色有些不悦,马上又改口道“不,是可怜我的妹妹,李小姐之前不是还给我妹妹拿过旧棉被吗?她一定希望我们兄妹能活得好好的,若是公子买下我们兄妹,给我们一条活路,依照李小姐心善的品行,她一定会很高兴的。”
“她会高兴?”明烽略有所思的迟疑片刻。
小乞丐那肯放过如此天赐良机,急急道“公子买了别人做书童,人选是李小姐不认识的,不会有所触动,若买下我们兄妹就不一样了,小姐之前不也说,和我兄妹有缘吗?”
明烽只是盯着小乞儿看了片刻,然后颔首点头道“我在这里等半个时辰,带着你的妹妹过来!”
“用不着半个时辰,公子我们很快的。”那小乞丐知道他允了,欣喜过望,赶紧连滚带爬的站起身来,朝着南边,自己的窝棚方向一路奔跑。
明烽则就坐在茶寮的桌子旁,静静的等待。
只有一柱香多的功夫,那小乞丐就将自己的妹妹领过来。
也许怕明峰等急了,两兄妹都跑的气喘吁吁,到了明烽跟前还直不起身上,半弯着腰喘着大气,好半晌,才将呼吸调整过来。
他们二人两手空空什么都没带,也许是窝棚里没有什么可收拾,又也许是因为怕明烽等急了,反了口。因此他们俩就一个人一身衣的站在那里。
明烽也没说什么多余的话,直接领着他们就往家走去。
回到家中告知柳氏,他的决定。
原本,即使不要银钱,柳氏也看不上眼这两个瘦弱的乞儿,有些反对。一个小乞丐,怎么配跟着儿子身边,当贴身书童?
何况还带着一个拖油瓶,一个七八岁的小姑娘又能为家里干什么?
柳氏倒也没担心小丫头吃白饭,只是单纯的看不上眼!
两兄妹瘦骨嶙峋,皮肤干瘪,也不知道有没有病,一向讲究惯了的柳氏很是嫌弃。
小乞儿常年行乞,自然很会察言观色,知道当家主母对他们兄妹不满意,不住的领着妹妹向她磕头。
可柳氏还是不为所动,平日里她发发善心也没什么,可是一旦涉及到她的儿子,什么样的善心都没有他儿子重要。
明烽却简简单单的道了一句,他跟我走后,留下妹妹在家,忠心可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