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拿在网上因为普及“灯塔国某毒的一切”而出名的回形针,就是典型的“蛔型针”、“两面针”的自媒体。
在它的江独“带头大哥”某象公会的带领下,一直在往抹黑华国的路上行走。
并且,最关键的是,它不是直接说华国不好,华国不对,而是在写的文章与录制的视频里面暗戳戳的说。
比如它们写的标题,《华国人的肉蛋奶消费,为什么会影响到巴西热带雨林的存亡》。
哇塞!
好大的帽子!
将巴西热带雨林的存亡用微妙的叙述方式把锅扣在了华国上!
然后,看完视频的我们就得思考了
我有罪,我该死,我怎么能够吃肉呢?我特么的应该吃草啊!
这种自媒体简直就是垃圾自媒体中的垃圾!
这样的事例不仅出现了一次,比这个更高级的还有很多!
并且,最值得深思的事情是,这些垃圾自媒体满足甲方爸爸要求,恰完并没有自动自觉拿着钱退出,而是恰烂钱后又想恰,还想在这地方待,并且在“保护伞”的支持下,成功的洗白自己。
朱铨之所以想要成为主持人,那他就是想着要为华国发声,为华国正名,去除这些垃圾自媒体,发挥自身的影响力而改变着一些人、更多的人的观点。
所以,说回法律。
不是法律不够好,是因为法律本来就不是为了适应所有人的,而是保护大多数人的利益。
何为大多数?
不是那些高高在上的富豪,也不是那些拥有特权的官员,而是你,是我,是像我们这样的普通人。
就好比这些人嘴里面说出来的漏洞,那也是无数的法学教授、法官、律师等在法制大会上钻研了多少遍才提出来的啊!
难道他们不知道会有这样的漏洞吗?
但是,因为有这样的漏洞,就竭力严惩到那些大部分确实是不知道物品价值几何的人突然产生的邪念吗?
法院如果真按照了这些人提出的这些不合理诉求去审判的话,那才叫真的是失职了,并且会直接乱套了。
最关键的是,会直接颠覆《刑法》上最为基本的主客观统一的基本原则。
朱铨清咳了两声,开口道
“同学们,同学们,大家安静一下!注意一下我刚刚说的话。我只是说那位大妈,她不构成刑法犯罪,但是却并不能代表她就什么责任也不负啊!那个大妈偷了东西,那肯定是需要赔偿的啊!只是她的行为并没有到达刑法程度而已。”
“那么有同学就要问了,那我们难道就没有办法来整治大妈那样的人了吗?”
“当然不是啊!我们的方法很多,比如根据民事诉讼法,我们可以要求对方赔钱,可以通过赔钱让她资不抵债!”
“然而,有些同学又要发言了,觉得不对这个大妈采取刑事措施,那不足以平复人民的怒火”
朱铨洋洋洒洒的说了一大堆的话,让直播间内王丹珞那些极端粉丝们中的大多数清醒了过来,思考朱铨说的这些话有何深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