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汪麦都这么说了,那在场的几人也不好说些什么,只能是继续侧耳倾听着他的讲述。
朱铨是最淡然的了!
身为记者,他可是希望汪麦说的越详细越好的。
很多时候,一句不经意间的细节,就能够透露出一个不为人知的秘密。
朱铨听着汪麦说自己“与人为善”的那些事儿,不难得出,汪麦的行为虽然是出于自保,但周围的人都觉得他是个好人。
那既然是好人,当然了,不是被女生发出“好人卡”的好人,一定是会被一些质朴的女生喜欢上的。
毕竟那个时候,华国的民风还是很淳朴的,还没有被英美资本主义的奢靡风气给玷污影响,很多的女生在择偶的时候还是会将人品放在第一位的,而不是金钱、房产、地位。
记得那时候的《新华字典》里面还有这样的一个例子
“张华考上了北京大学;
李萍进了中等技术学校;
我在百货公司当售货员
我们都有光明的前途。”
现在
不提也罢!
趁着汪麦喝口水的功夫,朱铨问出了自己心中所想“汪大哥,你说的女学生是不是在你开拉面店的时候认识的?”
汪麦点了点头,说道“她是一个经常来我这儿吃拉面的女大学生,我也不知道她是爱我哪里,只说我这人太好太善良了。”
“汪大哥这样的‘助人为乐’,被一个女大学生天天看在眼里,对你产生爱慕的情感,渐渐爱上了你,是件十分正常的事情。”
朱铨开口说道。
“哈哈,朱小弟,你不愧是个记者,说的话都那么的悦耳动听。”
汪麦的脸上露出久违的微笑。
依照汪麦所说,这个女大学生学历高,人又漂亮,还巨善解人意,他自己做梦都没想到对方会爱上他。
一个真心爱慕,一个久旱逢甘霖,在干柴遇到热火之下,两人很快同居了。
所以,接下来就应该是“琴瑟和鸣”的环节?
只是
朱铨听着汪麦的叙述,一边回忆着初次见到汪麦的印象,怎么看怎么觉得汪麦不像是两个人住的样子,而是独居了很长时间。
而且,汪麦当时是在新疆,可现在是在东北,所以这些年之中在汪麦身上又发生了什么事情呢?
朱铨心中越是疑惑了。
同样疑惑的还有张鹏以及吴锦飞等三位警官。
不过,众人没有发问,只是听着汪麦继续讲述。
“哎”汪麦叹了口气,继续说道“只是没有想到啊!等我也爱上了她,真真正正的跟她同居在一起后,我却发现这越来越不是自己所想的那样,绝对不是我想要的生活。”
“是钱的问题?”
吴锦飞又一次将头探了进来问道。
汪麦回过头看了吴锦飞一眼,没有回答,只是抬起自己被手铐烤住的双手,右手的食指与中指之间比划了一把剪刀的模样。
“老汪,抽烟!”
吴锦飞给汪麦点了一根烟。
汪麦抽了一口,神清气爽,似乎是将心中的郁结消散了大半。
“在同居以后,她似乎是变了一个人,再也不见当初的温润可人。”汪麦似乎已经释然了大半,讲述起来的语气没有那么的悲伤“她却总嫌我这拉面生意挣钱太少,一直要我出去,离开新疆,大胆闯一闯。”
之所以说汪麦释然了大半,没有说他完全释然,那是因为汪麦一直用“她”来代替那位女大学生,而不是以“某某”的小名来代替。
“不是我不想闯,我背着命案哪里敢闯啊!在一次争吵中,她说我鼠目寸光就是个窝囊废。我爱她,但我给不了她想要的东西,我更不能把我是个杀人犯的事实告诉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