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4章 倭国公知(1 / 4)

贞观俗人 木子蓝色 4470 字 2021-06-11

“下臣中臣镰足奉中大兄王子之命,特来恭迎上国贵人!”

博多港码头,此时又称唐津港,因为唐船西来多泊此港而名。码头上,一群倭国官员恭迎悬挂着血盾金狮纹章的秦家大宝船队。

秦俊有些好奇的打量着面前的这些倭人。

“他们怎么衣冠服饰甚至说话都与我大唐无二?”

“公子有所不知,这些年倭国全面效仿我大唐汉家制度,从朝政军国到经济税务,甚至是百姓衣冠服饰,无所不学。咱们中原三国志魏书里曾记载当时的倭人,说他们男子衣横幅,但结束相连,只用一块布包裹身体。而女子贯头衣之,就是一块长布剪个口把头套进去,腰间束带,两腋下都敞开着。”

可见当时的倭人衣服是如何简单,都不需要量体裁衣了。

可到了这些年,倭人全盘汉化,一拔拔的遣唐使、留学生过去,然后大量的唐商、唐僧、唐儒们也都过来经商、传佛、讲法。从几十年前圣德太子仿隋朝推行冠位十二阶,制订用冠和朝参礼服,按阶位从上至下是德仁礼义信智,分用紫青赤黄白黑,各用深浅。

后来甚至还特别下诏,以后倭国衣服,统一从开始的左衽改为右衽,因为他们后来才发现,原来华夏衣冠都是右衽,左衽的那是蛮夷,大和怎么能是蛮夷呢。

之后推出的各种律令条例里,也一次次专门对服饰衣冠做出详细规定,要求天下仪式,男女衣服,皆依唐法。连军防令里面,都细致规定军士的鞋子,都必须是唐式草鞋。

比如说后代对倭人印象深刻的木屐,其实就是这个时代从唐朝学过去的,因为中原在汉朝时木屐就是百姓们常穿的一种鞋子了,所谓男穿方头,女穿圆头,有天圆地方之意。

再比如以前倭国没有袜字,他们把袜子称为足袋,后来引入汉文化后,便也依样采用了袜这个字。

而朝会礼仪、常服之制,甚至跪拜之等,不论男女,一准唐仪。

倭国虽然在很早以前,就有中原传过去的养蚕丝织技术,但技术非常粗糙落后,所织的丝布也非常差,所以后来魏吴等国的商人带去的丝绸布匹以及织工等都在倭国大受欢迎。

如今倭国做为大唐的学生,学的非常认真,学的极为彻底。

所以当秦俊站在码头,看着这些来迎接的倭人,才会如此惊讶。

中臣镰足一身深紫袍,连帽子也是紫色的。

码头上这边,也早有在倭的秦家管事领事过来,“秦忠见过大郎。”

“你就是秦家在倭总领事?”

秦忠是秦家驻倭总领事,这不是什么官职,而是一个类似于管事,或者说是商会会长的头衔。

秦家在倭国本来业务挺多,而且不仅秦家,大唐这些年来倭经商的商船很多,也有许多商人常驻倭国经商,而秦家在这边与倭国朝廷关系好,生意也做的大,故此一般唐商在倭国遇到事情,都会找秦家来主持商议。

后来秦琅就专门委任了一位比较能干,且对倭国比较熟悉的管事专任总领事一职,他负责联络在倭商人,并对唐商的内部纠纷等调解,也帮华商与倭国打交道。

因为秦忠行事公正,所以深得大家支持,后来秦家又在倭国的几个重要港口都设有驻倭领事。

秦家派出的商人领事与传统的商会会长还是有区别的,最大的区别说是这些领事专门负责相应的事务,并不负责商会的事情,尤其是秦家在倭国的地位较高,与倭王和朝廷往来密切,所以秦家在几年前,就为在倭的唐商们争取到了一个领事裁判权。

在倭的唐商若触犯倭国律法时,相关案件则当交由驻倭的领事根据大唐的律法来予以审理处置,倭国只能听审监督。

这一条对于在倭唐商来说,还是有很强的保护作用的,虽然说如果确实犯下了较严重罪行,秦家领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