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俊要的那块地,仅有几个小渔村,然后就是唐人或买或租了几百亩地聚居。
更多的地都是荒地,更别说那片山陵了。
既没矿也没什么猎物,就是片荒山,秦俊居然也愿意按每亩每年六斗的租来付,两万亩荒山,这可就是一万二千石粮啊。
倭国虽然早就开始种植水稻,但是水稻产量其实不高,亩收一石都未必能保持的了。
更何况,倭国此时推行班田制,规定,年满六岁公民授田,男子每人两段(当时约合119亩),女子为男子的三分之二,私奴婢各为男女的三分之一,授予户主,口分田终身使用,死后收回。
而授田者每段田纳稻二束二把,约为当时产量的百分之三做为租,充地方财政之用。成年男子还要纳绢或丝、棉、布做为调,每年服役十天,做为庸,可用布代。
调和庸充做中央政府财政之用,另外规定杂瑶六十天以下。
总的来说,此时倭国的地租仅为三十税一左右,另加上庸调役。
如果按亩产一石算,那实际一亩租仅三升左右,而秦琅愿意给六斗的租,这相当于是给了二十倍的。
秦家愿意一年付三万石粮租这块地,这实际等于是百万亩班田的租粮了。
中臣镰足差点想掏出算盘来仔细确认一下了,可这数字确实简单好算。
中大兄皇子也望向了中臣镰足,两人都被这位秦家大公子的豪气手笔给惊到了。
中大兄皇子也被称为葛城皇子,因为他得了葛城这块封地。葛城原本是苏我氏的根据地,后来成为了天皇的直属领地,苏我马子权势最盛时,曾经就要求外甥女推古女皇把葛城重新划给苏我氏。
但被女皇拒绝,后来苏我马子强占葛城县。
苏我虾夷时,还建祖庙于葛城,又大兴土木,强征各贵族的私人部民,为苏我氏家族修建两座大坟,一座是他自己的,一座是给儿子入鹿的。
后来中大兄皇帝听中臣镰足的建议,迎娶了苏我氏的女儿为妾,分化拉拢苏我氏,最后成功于宫廷中诛杀苏我入鹿,并迫苏我虾夷自焚,除掉苏我虾夷、入鹿父子后,中大兄也将葛城县给收回,做了自己的领地。
葛城位于奈良附近。
但一年的地租也没有秦俊给的多。
“一年三万石的租,要粮要钱还是要货都行,绝不拖欠,我们希望一次能签约一百年,租约不得因任何原因毁约。其二,签下租约后,我们希望设立唐租界,如林邑唐租界例·····”
良久。
中臣镰足在与王子轻声商议后问,“如果租约折钱,怎么算?”
“我大唐贞观以来,粮价稳定,两京粮价一直是米斗二十钱,而荆扬苏杭广益登诸商埠大港,粮价一般在斗米十二三钱之间,至于说江淮、广交这些重要的粮区,每斗也仅在十钱上下。”
中臣镰足马上道,“我们都知道大唐地大物博,而且天下安稳,朝廷对粮食极为重视,设有转运使,各地有常平仓,对粮食实行价格保护,丰年之时,以斗米十钱收购粮食,抬高价格,保护农民收益,不让粮商压价打压百姓。而灾年之时,各地常平仓又放平价放粮,不让粮食价格高涨,两京以及诸重要大城的粮价一直都十分稳定。”
秦俊笑笑,“没错,我们大唐的粮食价格,其实是要偏高一些的,比如说林邑的粮食,产地收购价只要是丰年时,折钱不超过三钱一斗。甚至有些地方还更便宜,只要两钱一斗。”
“而我们大唐有常平仓保护粮价,使的米价最低不低于十文,粟最价不下七文。”
“倭国的粮价我们知道比林邑高点,但只要不是灾年,也才钱一斗的。”
中臣镰足想不到对方这么了解倭国粮价,但还是提出,“太宰府乃是西海道中心,这里贸易量大,商品价格也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