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3)章 美国博仔(1 / 2)

只是没想到,在黑帮中,林博文仍然是另类,难有出头之日。

即便是新黑帮,也是要讲一些老传统的。

很多老大认为,林博文是个混血杂种,他们羞于和这种人来往。

在帮派中,林博文也是被大家排斥的对象,相当孤立。

帮主八指明对林博文很不屑,经常对他喝骂,让他不要惹是生非。

林博文当时才十八九岁,胆大妄为,肆无忌惮。

他对帮主八指明的话,只是阳奉阴违。

平时,林博文带着自己一批小弟绑架勒索,目的只有一个——“钱”!

林博文去绑架之时一律持枪,受害人根本不敢抵抗。

去取赎金时,都是林博文亲自带着两颗菠萝(美制手雷)取钱。

林博文声称“一旦发现异常,我就会引爆手雷自杀。我的兄弟听到爆炸声,就会迅速杀掉人质。”

由于林博文穷凶极恶,根本不怕死,人质家属只得老老实实给钱,根本不敢报警。

由此,林博文钱越来越多,胆子越来越大,甚至敢于绑架同属黑道的其他大哥。

对此,江湖上很多人群情激奋,认为林博文黑吃黑,坏了江湖规矩。

帮派内部,也有很多人对林博文不满。

……

除了不守江湖规矩以外,林博文连警察也不怕。

本来江湖规矩,条子耍黑社会,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即便再凶狠的黑帮分子,见了警察也是只能跑的。

但林博文不同。

他曾放话“哪个条子来对付我,我就去要他的命!”

1981年11月2日,林博文一伙在台中县乌日乡喝酒,被一个路过警察盯上。

见有警察跟踪,林博文二话不说,直接掏出手枪,指着警察的头“告诉你,我是美国博仔。就凭你一个小警察,还想抓我?”

林博文的小弟搜出警察的手铐,将他铐起来,扔到路边的臭水沟里。

由此,林博文他们又因持枪被“依公共危险罪”通缉。

黑白两道都得罪了,这可不是小事。

本来就被孤立的林博文,逐步处于众矢之的。

……

1982年4月23日,林博文一伙人手持军用手枪,光天化日之下,在台中市千越百货公司门前,绑架了富商郑国兴,勒索巨额赎金。

案发后,警方通过线报得知是十五神虎帮所为,直接找到帮主八指明。

帮主八指明知道这是林博文干的,极为愤怒。

林博文不听从号令,几次三番搞事,导致帮派被警方重点盯上。

帮主八指明决定不保林博文,告诉警方“这是林博文干的,他已经不是我们十五神虎的人了。你们抓他就是了。”

由此,警方开始对林博文的通缉。

1984年初,林博文和帮派彻底决裂,他在台中市成立了“后龙十五神虎帮”。

……

林博文得知被其他帮派和自己帮派出卖,恼羞成怒,开始放弃绑架,改为打劫帮派赌场。

林博文的作案模式是,突然带着几个小弟冲入赌场,用手枪和手榴弹威胁,要求给至少50万台币。

面对凶神恶煞的林博文,赌场小弟早就魂飞魄散,四散躲避。

如果赌场老板试图还价,林博文立即对天花板开枪威吓,甚至拉开手榴弹的保险,威胁炸毁赌场。

到了这种地步,谁不怕死?

赌场老板只能老实的给钱,送瘟神。

林博文先后在台湾中部抢了十几家赌场,从没失手。

要知道,任你是再厉害的歹徒,谁敢去抢这么多帮派的赌场?三联帮、四海帮、松联帮、北联帮、飞鹰帮,哪一个是好惹的?

此举犯了众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