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不能够让太多的人知道了,知道的人一旦多了,泄露的风险就会呈几何倍数地增加,要不了多久,所有人就都知道了。
事实再一次证明风云的判断是正确的,他刚刚向后退出了没有太远,至少还没有完全脱离他见到的这一群人的视线,就有喧哗之声从其他的地方传了过来。
借助出众的听力,他很快就发现喧哗之声来自于他的族人,他们在找到他,很显然他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现了,有模特没能顶住压力,将他给招供了出来。
“嘴巴怎么这么不严呢?”
风云有些不高兴,不过却没有太过责怪将他给供出来的人,毕竟他当时也没有想到人们的反应会这么大,也就没有刻意要求模特们不能够将他是衣服设计者和制造者的身份给说出来。
随着时间的推移,找他的人变得越来越多了,显然是人们相互通报了情况,让越来越多的人知道了真相。
一时间,风云感到有一些头皮发麻,开始为如何避开人们的迅搜儿烦恼了起来,不过他幸好他很快发现他掌握了一个能力,可以提前知道找他的人都在什么位置。
事实上,也不能够称之为一个能力,只是他能够看到从人们体内冒出来的金色光点而已。
那些想要找到他的人,几乎无一例外,体内都在向外冒出金色光点,并且是源源不断,很容就让他确认了他们的位置,并且实时的。
这这就让他成功躲避搜捕的几率大大增加了,他只要避开金色光点多的地方,他被发现他的机会就降低很多。
如果再配上他敏捷的伸手,他被找到的几率又会再降低不少。
风云迅速看了一下想要找到他的人的分布情况,很快就拟定了一条突围的路线,并且马上付诸了行动。
参与搜寻他的人正在变得越来越多,他必须抓紧时间了,否则就算他可以提前锁定搜寻者的位置,他想要不被发现的难度也会不断增加。
最终的结果,还算是有惊无险,从人群之中穿了过去,来到了部落的外面,钻进了荒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