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第四章 像神乐千鹤这样的巫女,(2 / 4)

怒咖不知道是自信还是狂妄(也许是出于对集团律师团队的信任),并没有隐藏这些人死亡的消息,这样一来,只要有人打败怒咖,nsa就可以捡便宜打落水狗,先把怒咖以协助调查之名控制起来……

然后这样那样。

要不是为了躲避这个,怒咖也不至于总用黑色方舟号在公海里飘着。

吉斯之所以备下这样的暗手,利益绝非纯良,但也是情理之中:怒咖之流在世界上并不少见,有能力像怒咖一样,兴趣所致就在格斗界兴风作浪的大富豪少说也得有两掌之数,还得说这是通过公共信息就能知道的。

如果这一次怒咖成功举办了格斗之王,并且获益非浅,那么今后格斗联盟——不,可以说所有的格斗界赛事主办商,都得面对大亨们的临时兴趣才行了。

而且这样的比赛噱头是极大的,公众恐怕也乐于经常出现这种莫名其妙就开打的奇怪比赛。

这样一来,格斗界的市场就被搅得乱七八糟了,吉斯倒不怕市场乱,他就怕到时候这些大亨转到了大把的钱却不分给他……

所以他宁可为怒咖提供极其贴心和周到的服务(这是做给别人看的),以此来展现格斗联盟的专业性,希望那些突然兴趣所致的大亨们会选择他作为类似赛事的承包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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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他不希望比赛举办的太成功,因为他并不想为同一位投资人举办量产赛事,一旦这种情况发生了,投资人就可能自己推广出一套比赛前来瓜分市场,这就不是好事了。

最好的结果,就是比赛很成功,然后投资人因为各种私人原因,天降横祸折戟沉沙,最好是一命呜呼。

然后原本要和投资人分配的利益就可以被他一口吞掉,至于过后会不会引起有意向投资的大亨们的不良想法,吉斯并不担心。

主要靠同行衬托,有两届世界格斗锦标赛珠玉在前,所有人都得承认,要举办这种超大规模的格斗赛事,格斗大联盟还真就是当世第一,其他选择不是没有,但真的就不太靠谱。

其实吉斯的已经发现,他的主要竞争对手就是神乐家,因为神乐家也曾举办过多次的大规模的格斗赛事,虽然只是在霓虹内部,但是区别也只在于武道家们的身份而已,其他方面一点也不差的。

好在他的是最强的。

而且神乐家这一次也透露出合作的意思,吉斯并没有多考虑就同意了,格斗联盟电视台的登录器在亚洲的销量并不算太好,那边的用户也不是很能接受格斗联盟这种消遣方式——几乎所有的亚洲国家都是抵制赌盘的。

即使在民众基础上,赌盘也不是很受欢迎,亚洲文化里,沉迷赌博是一种相当受鄙视的行为。

可赌盘是格斗联盟最大的盈利点,要比正常的比赛收视和广告收益多上几十上百倍。

对于吉斯来说,亚洲市场需要铺开,并不是说为了赌盘——整个亚洲的赌徒可能都没有迈阿密多——但是联盟在那边受到了冷遇,因为常规赛里亚洲人的面孔其实并不多,即使偶尔有那么几个,很快人家也就升级了。

常规赛本来就是用来选拔初级赛选手的,参赛的亚裔,大部分都是各大道场的弟子,参赛只是为了检验实力,所以常规赛根本拦不住。

到了初级赛,就不是每天都有赛事,他们需要等候赛委会安排对手,以便确定中级赛的排名,有了中级赛的排名,才能参加两年一次的终极赛——不过上一届终极赛,被特许赛取代了。

几次受到同行在赛事时间上的干扰和挑战,吉斯也已经在考虑更改赛制的问题。

这次和怒咖表面的合作,暗中接受神乐的邀请,也是一次尝试:反正风险不是他承担。

经过多次磋商,吉斯和怒咖定下了规则,需要参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