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手。”
“之后,”顾思年的笑容带着笃定“之后您放出消息,就说我找到了朱七七。顾余欢一定会联系朱七七,到时候,一切都逃不过你的眼睛。”
夜墨沉欣赏地看了顾思年一眼。
这个女人的确心思深沉歹毒,可是他却有几分欣赏。这是对于同类人的欣赏,顾思年和他在本质上说起来,是同一种人。为达利益不择手段,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
这也就是他为什么对朱七七不能放手的原因。
在黑暗中待久的人,有了光,怎么舍得放手。
而失去了好不容易拥有的光明以后,又怎么能适应黑暗。
因此,夜墨沉笑了笑,道“很好,就按你说的做。”
夜墨沉身边,的确没有人适合去做这个工作。毕竟监听顾余欢的手机,是冒着得罪傅瑾珩的风险。
没有人真的不怕死。
只有顾思年,她穷途末路,横竖都不会有一个好的结局,所以才能接受这份工作。
说到底,光脚的不怕穿鞋的。
顾思年的眼神一亮“夜先生,您放心,我一定不会让你失望的。”
夜墨沉不置可否。
等到顾思年离开了以后,夜墨沉看着空荡荡的大厅,头微微往后仰,靠在沙发上。
七七不在的这段时间,他几乎没有好好睡过。
一开始,他用了所有能用的方法,都没有在海城找到一点点踪迹,他才知道她大概是去了国外。
可是国外天大地大,他要去哪里找一个人?
夜墨沉这般想着,严重的倦怠一点点加深。
他缓缓闭上眼,就好像想要将这些纷扰都抛诸脑后
余欢和傅瑾珩抵达这个不知名的洲小国的时候,晨光正好,是一天的开端。
余欢将手里的行李都放在了傅瑾珩的手中,有些兴奋地往外跑去。
机场的门口,已经是车来车往。
傅瑾珩站到了自己提前预定的车子,将行李放在了后备箱,之后和送车子的人签署了一份购车合同。
没有过多久,两个人就踏上了异国他乡的旅程。
余欢坐在副驾驶座上,眼睛看着车道两旁的银杏树,眸色带着一点惬意。
“这个地方好安静,我们走了这么久,都没有遇见很多人。”余欢感叹地说“这样的地方,真适合养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