汗帐在兴阳县的事并不是什么秘密。为了到附近设伏,他们在胡人大军中间来回穿插,好几次险死还生,直到五天前才堪堪赶到了飞仙谷。
为了掩藏行踪,曹驰等人在当地向导的带领下住进了谷中的大溶洞。渴了喝生水,饿了就吃干粮、啃野果,在漆黑的洞中靠着一点火光过着不见天日的生活。
终于,大家等来了陆冲!
人群里不是没有人小声议论“瞎猫撞上了死耗子”什么的。但是,葛七知道虽然陆冲送上门来有些偶然,但年轻的曹百户有着与年龄不相称的敏锐嗅觉,他一定是参详了周边的军情才做出了准确的决断,早早就率兵卡住了要害。
如果成功袭杀陆冲,那定是一桩盖世奇功!
不过,抱定必死之心的葛七早已不在意功劳了。他只想拉上更多的胡人为兄弟们陪葬,如果运气好砍翻他十个八个,那就算大赚特赚了。
现在,他的机会来了!
意识渐渐模糊的葛七突然大吼一声,用尽剩余的所有力气扑向了距离自己最近的一个胡人。
钢刀刺穿了他的胸膛,他却像全然没有痛觉一样,张开嘴死死地咬住了对方的喉咙。
葛七和胡人就这样在地上翻滚着,一圈、两圈、三圈……
片刻后,两人静静地停在了地上,再没有了声息。
战场上,这样的场景几乎随处可见。只要有一个大瑞战士倒下,他的身边必然会躺着一两具北胡人的遗体。换言之,心高气傲的胡人没从大瑞人手里讨到半点便宜。
能一片纷乱中闲庭信步的只有一个人曹驰。
无论他出现在哪里,战斗的局面都会截然不同。在他的支撑下,大瑞人从一开始的守势逐渐转向了攻势,而战场上能够投入战斗的北胡人已越来越少了。
如果说个人的勇武在上万人的大战中没太大作用,那么这种小规模的战斗则是最适合他的舞台!
北胡的精锐固然勇猛,但他们和武艺出众、宛如杀神的曹驰比起来就如同豺狼之于虎豹,终究不是敌手。
陆冲身边的亲卫见状急道“大汗,莫在此地恋战了,属下等拼死护着您杀出去!”
“杀出去?”陆冲看了眼四周的火焰和浓烟,平静地道“你等都不熟悉谷中地形。事到如今除非能飞天遁地,否则又能跑到哪儿去?”
说着,他猛地拔出佩剑,高声道“勇士们,随本汗一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