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开篇(1 / 1)

失落的日记本。

从第八十页开始,描绘了她和男朋友相处的点滴。

亮起了咏儿的桌灯,挑灯夜读。这个寂静的夜晚,505号房间没有完全暗下来。

朦胧的月光和桌灯的灯光相互辉映,营造了一个安静、祥和、温和的场景。

歇斯底里的情绪正酝酿着,等待迸发而出的缺口。

日记(一)

星期六。阴天。

“我喜欢你。”

他看着我说话的时候,我从他的目光感受到了真诚、诚恳和值得信赖的感觉。

这么多人围在我身边转,我都没有为任何人心动过,直到他和我说一句“喜欢”,那被冰封的心也为之颤动。

自从经历了梓言的教训后,我对爱情不抱希望了。他们因为面貌而喜欢上一个自己其实并不那么喜欢的人。当他们发现我的第一次并不属于他们,他们就会狠狠地撕破脸皮,无情地离开我。

“凭什么那个男人可以得到,你却如此抗拒我。”

他们都会对我说这样的话。我看待爱情,好像很随便。

没错,和很多人相比,我的确是挺随便的,只要我从一个人的目光看到他的真诚,我很快就心动了,奋不顾身地、无后顾之忧地坠入情网。

看似随意,实际上也是有一定的规律可遵循。

我开始学习如何在每一段感情中保护自己,我不能让18岁那年事情重演。

这种事情,一辈子排练一次就足够了。

他说他爱我,喜欢我,想好好照顾我。他说他会把我捧在手心上,他说

我认定了是他,也很感谢他愿意接住满身是刺的我,在我最意想不到的时候,从我的世界经过,停驻在我的身旁,拥抱脆弱的我。

“你最喜欢我的哪一些点?”

“我都喜欢。”

“真的吗?”

“不要骗我。”

“谁舍得骗小公主呢?”

他说我是他的小公主,小公主值得世间所有的爱,所以他要用一生来爱我。

我牵着他的手,在学校附近的步行街,走了好多圈,买了奶茶,买了一份温暖。

韩涵趁着我不注意的时候,偷偷地亲吻我的额头。

“你很会。”

“因为是你。”

“你不应该叫韩涵,应该叫憨憨。”

“啊,原来我的名字还有另一层意思。”

“憨憨憨憨憨憨!”

晚上,韩涵送我回宿舍。到了校门口,我和他说“先送到这里吧,我想”

“我明白的。”

四个字,一句话,无限的感动。那一刻,我只想和他共赴一场没有尽头的旅行。

有一个准时睡觉的室友真好,我可以好好地利用晚上的时间,写下我们的点滴。我想记录我们的甜蜜时光,很多年以后,也许我就有很多故事和我的孩子,甚至是我的孙子说了。

我想得好远,但是想得远,都是女生的自由和权利。

一个月前,实习的时候认识了韩涵,没想到,我竟然收获了工作经验,还意外获得一份爱情。

爱是流淌的,是有温度的,是永恒的。

憨憨是我想以一辈子来陪伴的人。

好像真的想得很远了。

今天,很幸福。

张咏儿很幸福。

灵溪第一次知道原来那个男生叫韩涵,所以昵称才叫“憨憨”。

“他应该很爱咏儿吧?”

如果咏儿知道灵溪每个晚上并没有按时睡觉,应该会想拍自己的脑袋吧!

她还有机会知道吗?

理论上还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