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二百二十六章:打劫(2 / 2)

是普通人也不少,甚至还有一些低阶武修。毕竟,没有谁是从娘肚子里一钻出来,就是绝顶高手的。

只不过鸿蒙岛上,灵气充裕,修炼起来比较快而已。天赋好一点的,肯吃苦的话,随便神六神七没问题。

天赋差一点的,也能到神三神四,去给大家族当当保镖什么的,混点玄晶,日子也过得下去。

秦飞一边观察着眼前的一切,心里一边对鸿蒙岛也有了一个大概的定义。

明显是一个更大的“江湖”,有大家族,有门派,只是没有现代化的产业,比如汽车,手机,高楼大厦。

一切,和武侠电影里的环境很像。

男的靠一身功夫闯荡江湖,女的靠琴棋书画,一身德艺相夫教子。

相对而言,秦飞其实更喜欢这种江湖。更加惬意,更加自由自在,没那么多的顾忌。

进了小镇之后,一些摆地摊的开始吆喝了起来。有卖低阶妖兽皮毛的,一般都是一品,两品的样子。而这些猎户,实力也就神三的样子。

敞着胸口,皮肤粗糙,脸上布满了生活的风霜,和世俗界的“民工”很像。

看样子,无论是在世俗界,还是在鸿蒙岛,都得有一身牛逼的本事,才能混的好啊。

秦飞心里感慨了一下,把实力压制在神二的样子。这点水平,在鸿蒙岛上,只能算彻头彻尾的“屌丝”,所以大摇大摆的走在街上,也没人搭理他。

除了摆地摊的,还有茶楼,饭店。

秦飞差不多两天没吃东西了,感觉有点饿,而且对鸿蒙岛上的东西都感到挺新奇的。便走进去,要了一份炒菜,和两碗米饭。

炒菜是野兽的肉,吃起来和牛肉差不多。米饭是小镇村民自己种的,自然没有洒农药,也不用担心转基因,吃起来满口原始的稻香的味道,十分的香甜。

还喝了一壶果酒,酸酸甜甜的,也十分好喝。

最后一结账,才两枚玄晶,看来鸿蒙岛的“消费水平”并不高。自己戒指里,有一百多枚玄晶,应该能花一阵子了。

凤凰谷离这座小镇,大约一千多公里,以自己的脚程,三天应该能到。

戒指里还剩下一些闭关时候留下来的清水,干粮,一路上就算碰不到饭店,都无大碍了。

离开小镇之后,顺着像是古代驿道一般的黄泥马路,继续朝着凤凰谷而去。

差不多天黑的时候,经过了一片峡谷。

按照武侠小说中的说法,这种峡谷一般都是打家劫舍,伏击偷袭的好地方。

秦飞便警惕了起来,暗暗凝神聚气,万一有不睁眼的强盗埋伏自己,也好出手料理了。

很快,秦飞便走进了峡谷。黑乎乎的,只有微弱的亮光从头顶洒下来。

前方一块凸起的大石头处,一道拿着长剑的身影,慢吞吞的走了出来“小子,不想死的话,把你的戒指交给我!”

擦,这不是龙仁杰吗?

果然起了贪恋,看中了自己在树林里使用的青锋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