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之前,杨凌和沈风便已经不住在金鼎大厦,搬进了杨凌家中,沈风也就跟着一起搬进了他岳丈杨广义家。
杨广义似乎不太喜欢沈风,最主要的是沈风并没有和杨凌实实在在办场婚礼,这让杨广义心里不舒服,也怕别人说闲话,但女儿已经怀孕了,他也不好多说什么,只当忍着。
杨广义是地地道道的上班族,整日除了工作也就到处下棋、钓鱼,生活到也清闲,只是这杨凌突然怀孕,杨广义显得忙碌了些,下班后不在去看看下棋或者有空还去钓钓鱼,回家就是煲汤做饭。
沈风本打算这些事都由他来做,杨广义不放心,根本就不让沈风插手,不然就是甩脸子,如此一来,沈风只好当个‘废人’,跟在后面蹭吃蹭喝。
至于他们为什么不办婚礼,其实是杨凌的主意,她不想自家太多的亲戚朋友知道他和沈风的事,毕竟沈风的情况她心知肚明,到时候如果沈风突然就‘走了’,她都不知道该怎么解释,同时还要接受他们怜悯的目光和背地里指指点点,这不显得她可怜,反倒显得可悲。
沈风也同意杨凌的意见,厚着脸皮硬抗岳丈看自己不爽的表情。
326天。
沈风一早便和杨广义去往菜市场买些骨头肉回去煲汤。
今天杨广义休息,他特意起的很早,主要是这段日子没碰鱼竿手痒痒,又担心女儿的吃喝,就想着买些骨头煲个汤,自己也抽个空出去过过手瘾。起床后见沈风也起来了,便叫上一起来了。
“老杨,这是你女婿啊?长得可真俊!”卖菜的大妈一边给杨广义拿着菜,一边浮夸的赞着沈风。
“哪是什么女婿,打杂的,就是一打杂的。”杨广义这叫丝毫面子不给,他压根就没把沈风当女婿,说到底也确实算不上,毕竟没领证没办婚宴。
沈风尴尬的笑了笑,接过大妈手中的菜。
“小伙子,老家伙看不上你,大妈看得上,告诉大妈做什么的,来做大妈女婿,大妈女儿刚刚毕业,还没男朋友,介绍你们认识认识?”卖菜大妈拉着沈风的手,一口一个的说着,就没打算放沈风离开。
杨广义不乐意了。
“你这婆娘,抢人还抢我头上来了,明天不再你这买菜了。”
“不买就不买,你方才不是说小伙子不是你家女婿,你着什么急,我给他相个亲,怎么不行了?”大妈理直气壮,紧握沈风的手,一边说还拿出手机。
“小伙子,你看,这就是我闺女,长得好看吧?”大妈自信满满的说着。
也不怪大妈如此自信,她女儿确实生的一副美人样,要身材有身材,要脸蛋有脸蛋,还是大学毕业生,这个阶段的女人,别说多吃香了。
“看什么看?”杨广义夺过手机丢回了菜摊子上。
“你这老头,好不讲理,大伙听听,方才还说小伙就是打杂,我好心给女儿相个亲,这老头还不乐意了,还摔我手机。”
“谁告诉你女婿不能打杂了?”杨广义气不打一处来,非得怼赢了大妈。
“喔,现在承认是女婿了?”卖菜大妈摆出一副小样跟我斗的姿态宣告着这场‘战役’的胜利。
“懒得跟你废话,沈风,走,去买骨头。”杨广义说着怒冲冲的走向猪肉摊。
沈风尴尬异常,被当成这场战役的中心人物,被围观了。
“小伙,别怕那犟老头,就是犟脾气,不治不行。”大妈特意小声的在沈风耳边说着。
沈风这才知道,大妈这是故意怼杨广义,为自己出气呢,感谢一声这才随杨广义去了另一个摊位。
一番菜市场逛下来,沈风发现,大半个菜市场几乎都认识杨广义,而且混的很熟,甚至还有些棋友钓友什么的。
拎着大袋小袋,出了菜市场,放到了新买的法拉利前备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