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有音乐人在开音乐派对,两个人寻着声音走过去,加入观众中,是国外友人,但是唱的是国内歌手的歌,我们万岁。
如果失忆,我渴望再多一次认识你,与你说些无聊事,挽手几千里,证明可不舍不弃。
耳边的风从未停止,男人高大的身躯贴着女人身后,将她轻轻拥着,薄唇在她耳边“我可不准你再失忆。”
不是不想,不是不希望,而是不准。
失忆的她再怎么可爱,也比不上现在她懂他的心,能跟他并肩齐行的幸福。
戚闫抬眼看他,天上的繁星分明那么璀璨,但是却抵不过他眼里的一点柔情。
戚闫想,自己也是不愿意失忆的。
因为……
要忘记他,实在是令她伤心的事情。
不过那些曾经失忆的日子里与他在一起的时候,好在她的大脑里,现在都是有记忆的。
只是失忆的那段日子忘记她。
戚闫转过身,或许是在国外,都是不熟悉的人,她突然就特别勇敢地伸手到他身上,伸到他外套里,暖呼呼的衬衫上,细长的手臂将他结实的腰杆给搂紧。
“答应你。”
答应你不再失忆,更不要再离开。
他们分开的够久了。
这些年多少误会,差点将他们冲散?
音乐还在继续,他们在岸边相拥着漫步。
时光匆匆,好像到了他们最好的时候。
当晚傅老板又把老婆压在床上“进门第一时间看到地上的衣服就知道是你,什么时候开始学会勾引人了?”
戚闫忍不住笑了声“也不知道是谁,还没得到我的心,就整天嚷嚷着我在勾引他,现在又问我什么时候学会?”
傅老板还给她的是一个大大的吮!吻!
后来却又忍不住对她讲“那时候,你一出现,便是在勾引我了。”
“……”
戚闫震惊的望着他,想要推开他,但是迅速地,他就把她的双手压住在头顶“宝贝,我简直爱死你这幅身子。”
“只是身子?”
傅太太表示有点伤心。
“还有你归于我的心。”
那是一种胜者的姿态,声音很低,但是表现很明显,但是……
戚闫不仅不生气,而且还觉得很欢喜。
有人说嫁人,当然是嫁给自己喜欢的人了!
有人说嫁人,当然是要嫁给爱自己的人了!
这两种都有利有弊,而她只希望,嫁人能嫁给懂自己的人。
因为没有什么比懂,更让人舒服。
但是她是幸运的,因为他不仅仅是懂,还爱,他们是彼此爱。
第二天一早,外面下着细雨,傅厉去开会,戚闫便在酒店继续睡着,直到门铃突然响了。
她这次没带赵阳来,是一个人马不停蹄的跑过来找他,当她有些懒散的去打开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