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住了。
对于老实的商贾,奥古斯都是按照心情杀。
心情好的时候就暂且留下,心情不好的时候,就一刀砍翻。
但是对于逃跑的商贾,那就没什么可说的了,直接杀了了事。
商贾已经把生死置之度外了,他如同老僧入定一般,被士兵押送着送到了刑场。
就在要行刑的时候,商贾的好运气来了,秦兵打过来了。
巧之又巧,把这伙蛮夷之国的士兵剿灭了。于是,商贾就落到了秦兵手中。
那一刻,商贾像是看到了亲人一样,每天跟着秦兵,两眼泪汪汪的。
而秦兵把他留下来,当成了一个翻译,并且许诺他,凯旋的时候,会把他带回去。
在这种情况下,商贾认识了王五,并且得到了他的王五日记。
商贾看到王五日记之后,敏锐的觉察到,这是一个好东西。
这东西如果送到咸阳城,必定会引起一番热烈的讨论。
而且……必须要尽快送到咸阳城。
因为现在正在和蛮夷之国打仗,而蛮夷之国距离大秦有千万里之遥。
咸阳城得不到这里的消息,得到的也是极为滞后的。
现在全咸阳城的人都在翘首期待,想要知道蛮夷之国到底发生什么事了。
这时候把王五日记带回去,这可是第一手的资料啊。
到那时候……咸阳城的百姓还不得疯了?
这东西如果送到报社,那报纸销量就得暴涨。
如果出书,必定会成为畅销书。
不过,这本书必须要现在就送回去,否则的话,时间长了,热度就过去了。
等大军凯旋,人人都知道蛮夷之国发生了什么,到那时候,王五日记,必定就没有那么高的销量了。
所以,这是一座金山,稍纵即逝的金山。必须要抓住机会。
只是……如今正在打仗,道路阻隔,实在是送不回去啊。
商贾觉得有些惋惜。
他已经把几代人的家产都败光了,现在正是不甘心的时候。现在有这样翻本的机会,商贾觉得自己应该抓住。
商人,为了利润,真的可以铤而走险。
于是他和王五商量,让他把王五日记带回去,回头获得的利润,两人对半分。
王五自然没有意见,就把日记交给了商贾。
而商贾带着日记,又是一场大逃亡。
他毕竟已经逃过一次了,有经验,一回生二回熟,这次倒是没有被蛮夷之人给抓住,顺利的到达了北地郡。
只要到了北地郡,事情就好办了。商贾搭了火车,一路顺风,赶到了咸阳城。
王五日记,算得上是一步奇书,而商贾的经历,正是离奇曲折。
那些记者都听得呆了。
等商贾讲完之后,他们立刻央求商贾授权,把他的经历改成小说。
然后……这些记者奋笔疾书,在几个时辰之内,就写出来了一篇类似于冒险小说的东西。
之后,他们又满口答应,出版王五日记。
按照商贾的意思,应该把王五日记单独编纂城一本书。
但是这些记者比较有经验,他们对商贾说道“不能这么干,现在王五日记没有什么名气,你就算勉强出版,销量也打不开。”
“倒不如咱们在报纸上出一部分,毕竟我们将军小报的销量很高。到那时候,咱们就可以把王五日记的知名度打开。”
“等百姓们看的如痴如醉,欲罢不能的时候,我们再把王五日记集结出版,到那时候,销量必定很高。”
商贾恍然大悟,点了点头,说道“果然是隔行如隔山,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啊。”
然后商贾又好奇的问道“如果这书出版了,赚钱了,我大概能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