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朝之中,女人的地位本就低下,加之屈原之事似乎怎么样也与女子攀不上关系,事情便不了了知。
现在,终于有人肯为她们女人写出一首有关正阳节的诗了。还写的如此之好,将小女子的心态跃然于纸上,当下就引来了在场所有美人和才女们的赞同之声。
白纱帘之后,白秋彤更是不由自主的瞪大着那双美丽的眼眸,她是深深的被这首浣溪沙给震到了。
沈傲混帐小公爷的名头是很响亮,至少以前白秋彤就曾闻过其名。只是很不巧,人家从来没有到过燕春楼,她也仅仅是闻其名,未见其人。
说起来,今天还是第一次见面。不管是沈傲的风度还是在诗词一道上的表现都让白秋彤惊诧,也无法让那个混帐之名与眼前的这位玉树临风的公子相连。
别看白秋彤年纪并不大,现在也只有十六岁而已。可从小的生活环境让她比起同龄人来成熟了许多。她们这一行听到的事情多了,早就养成了眼见为识的习惯。
又或许是女人直觉,白秋彤并不认为沈傲是一个无学无术、眼高于顶、喜欢戏耍于人的混帐之辈。如果真是的话,那是写不出这般怀有浓重少女心思的佳句。
白秋彤的心思发生了变化,其它女子又何偿不是如此呢?
虽说这个时代的女子远不像后世完全就是看脸的时代,遵循着颜值即正义。但拥有一幅好的皮囊,总是可以得到更好的好感。如果这样的人在有才情还很年轻的话,那几乎成为了很多年轻女子们心仪的目标了。
此时的沈傲身上有如一个天使般的光环一样,正迅速进行着蜕变,改变着大多数人对他的看法。
即是大多数人,即证明还有少数人是不会改变看法的,比如说史自通。
一连四首,首首都较他所写的叹屈原、问天并不相差,甚至更有深意,更为人所接受和喜爱。这让他的自尊心受到了严厉的打击。如果说战胜自己的人是潘陆那样的神童、亦或是骆青那般入得了翰林院的人,输便输了,也没有什么可丢人的。偏偏胜自己的是一个被称为不学无术的混帐小国公!
一个被人们用混帐两字的前缀来形容之人,可见他的为人是多么的失败。自己连这个人的都不如,还自称什么才子?还有什么脸面去嘲笑其它人呢?
史自通不服!
他不相信这些诗词都是沈傲所作,一定是提前准备好了。就像是自己和所有来参加诗会的才子一般,哪一个不是提前就打了好腹稿?
心中一旦有了这样的想法,史自通就越发的肯定了。也就在大家还在赞扬着沈傲的四首诗之绝妙,不少的也向沈傲竖起大拇指露出佩服的表情时,史自通一声大喊,诗船之上又重新变成了寂静一片。“不!这些都不是你做的,一定是你花了钱财找别人事先做好的。不然的话,可否敢跟某赌上一赌?”
这一声喊,近乎于声嘶力竭一般,距离较近的几个人感受到耳膜一阵的刺响;这一声喊,也将所有人的注意力吸引了过来;这一声喊,也将大家的目光更多的放在了沈傲的身上。
并不是只有史自通一个人这样去想,再场中人,拥有这般想法的不是说少数,而几乎全部。
昨日还在所有人眼中混帐透顶之人,今天就可以做出响绝天下的诗词来,怕是换成谁都无法相信。
史自通的质疑、现场中大家的反应、看向自己的目光,沈傲全数看在眼中。随后他嘴角轻轻一撇,似是不屑,但更多的是无所谓。今天来这里就是为了证明自己,不然的话,怎么让长公主相信自己,和自己合作呢?
他表现的越好,证明合作的机率就越高,获取丰厚权益的机会就越大,这一会自是不会在去藏拙。哈哈一声近乎狂笑般的大笑之后,面对着史自通,沈傲左手向后一背,负手而立道:“不信吗?那你大可以来点,但凡是你能指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