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长亨找了张纸,卷成长筒。
然后矮着身体,膝盖微微曲起来,握着纸筒站在警长身后,戴着手套的左手慢慢的捂住警长的嘴。
右手则握拳演示着安东尼那个身高的人,从背后一刀扎进老高斯福的心脏时,匕首扎入的角度,是否会和老高斯福胸口前的一样。
果然,老高斯福身材高大,加上养尊处优身体有些肥胖。
所以,就算他坐在木椅上,安东尼这种身形的人确实能用匕首刺入他的胸口,但匕首刺入的角度会是斜着往下刺。
而不是此时老高斯福胸前,平着的匕首柄。
“基本可以排除安东尼,还有那个米国制片人莫里斯,直接杀害高斯福伯爵的嫌疑。”
泰德尔警长作为切身实验的那个人,当然看到李长亨刚才拳头的样子。
只想了想,再看看老高斯福的遗体,就跟着点点头。
“除非安东尼这种身高的人,除非是踮起脚,或者跳起来。
否者刺入的角度确实能证明他和莫里斯,不是动手的那个人。”
说完,他又摇头道,“不过,踮起脚和跳起来,想一刀正中胸口的难度就增加了不少。
我们还是去审问安东尼,或许他知道匕首是谁让他从窗户扔下去,甚至是谁捡走的。”
李长亨点点头,却没直接离开,而是拿起倒在书桌上的水晶酒杯,放在鼻子上闻了闻。
又走到酒柜边,打开水晶瓶闻了闻里面的威士忌。
瞬间就皱眉起来。
身体被几倍强化的好处就是,他的鼻子虽然没有狗狗百万,甚至千万倍强于人类,但让他意外的是,居然没闻出异常来。
难道自己猜错了?
李长亨都不知道自己这一天里骂了多少次了。
老高斯福是喝多了酒,醉了加睡着了,才轻易就被人一刀致命?
可这也不应该啊!
胸口上的白衬衫并没多少血迹,这是很明显的在被刺杀前,就已经死了的证据。
否则,血迹至少会透过白衬衫,流到腰间,而不是仅仅只有半个拳头大小的一圈血迹。
毕竟心脏是什么地方?那是人体血液汇聚和供给的源泉。
只有人死了,血液不流通的情况下才会在半个小时后,往下肢沉淀和汇集。
导致上身血液不足,加上血液会慢慢凝固,才没从伤口上留出多少。
也就是说,有两伙人怀着同样的目的,一个是毒杀,一个是刺杀。
该死的约翰高斯福,到底得罪多少人?
做下多少恶行,才会有这么多人恨不得他立马死?
可除了酒之外,老高斯福是被什么毒死的。
难道是晚餐的时候,他就已经中毒了,所以西尔维娅和玛贝尔,才会配合着演那场戏?
一瞬间,李长亨忽然觉得自己的方向根本就是错误的。
因为老高斯福被气的不顾礼仪离开餐厅后,所有主人家的人和客人,在餐厅继续用餐了近一个小时才离开。
这段时间足够他独自中毒死亡。
不过没几秒,这想法就被他否了。
这种办法不确定因数太多。
又或者是某个人,进入书房,用老头没吃饱,给他送点心的名义,趁机用毒毒死他?
而且还是看着他吃完,这才收拾了餐具回到地下室洗掉?
然后想刺杀他的人,才能轻易一刀刺中老头的心脏,而没引起他任何反抗。
毕竟正常来说,就算子弹穿透,搅烂了心脏,人也不是立马就死。
也就是说,刺杀的人在法律上,他没犯下谋杀罪,而是行刺罪,或者附加其他的罪行。
毕竟谋杀、谋杀,至少被杀的人得活着,这才叫谋杀。
而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