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6章 梳理卷宗(2 / 3)

当天,营吕市侦缉队就对于慧慧和唐木齐两人展开了审讯。

根据于慧慧和唐木齐的供词,他们两人都是在27日晚上的时候,被迷晕和敲晕的。

于慧慧,是27号晚上11点半左右下班的,然后在回家的路上,被人从身后控制住,用乙醚迷晕了。

这一点应该是真的,因为,侦缉员从于慧慧体内,检测到了乙醚残留物。

唐木齐27号晚上负责隔壁片区厂房的巡逻,根据他的回忆,他实在巡逻途中被人敲了闷棍,然后同样用乙醚迷晕。

等再次醒来的时候,就已将在黑暗中了。

而当时,不仅有于慧慧和唐木齐两人,死者段忠新同样从昏迷中清醒过来。

三人当时一同摸索出口,无果后,因为疲惫恐惧,还有迷药的残留物质影响,几人又昏迷过去。

等在醒来的时候,就是被敲门声惊醒的。

之后,就是李童云在外面间断铁丝,然后救出他们。

只是,这个时候,段忠新却已经死了。

之后,于慧慧和唐木齐分别指认对方就是凶手。

但是,现场的证据却不足以证明这两人之一的人,就是凶手。

案发后,作案现场并没有被破坏。

从后期的勘察记录看,段忠新被杀后,从血液喷射的痕迹,方向和尸体检查报告看,红砖房就是第一案发现场。

可是,杀人的砖头上,并没有于慧慧或者唐木齐的指纹。

两人的身上,都有着相同方向的喷射血迹。

这就说明,段忠新被杀时,两人因该还在昏迷状态。

而且,都是在木门对着的方向。

因为两人身上的喷射血迹是连续的。

这就说明,现场要么有第四个人,在于慧慧和唐木齐面前,杀了段忠新。

要么就是段忠新自己用砖头敲击自己后脑,杀了自己。

可是,无论是于慧慧还是唐木齐,都一口咬定,当时只有他们三个人,不可能有第四个人。

因为,他们在黑暗中醒来后,就开始摸索房子的出口。

但是,他们虽然找到了木门,却一直打不开。

而段忠新提议,既然有人将他们绑进来,一定会有所图。

为了自保,他们将木门内的木栓给锁上了。

也就是说,如果外边有人进来,除非损坏木门,否则不可能在门栓完好的情况下,进入密室。

但是,第二天被救的时候,段忠新却被杀了。

为什么?

房间内只有三个人,于慧慧和唐木齐都说自己没杀人,那一定是对方杀了段忠新。

陈言皱眉!

这个密室,不是普通的密室,而是双重密室。

外边,有铁丝缠绕。

里边有木栓上锁。

这个木栓,陈言看过。

两侧有锁扣,一旦横担上锁孔,在不破坏木门结构的情况下,从外边是根本打不开的。

凶手到底是怎么做到这一切的。

难道,凶手真的是于慧慧和唐木齐其中的一人?

或者,这两人是不是都有份?

这种可能性,也不是没有。

如果,两人联手在密室内杀了段忠新,再让信得过的人,把木门用铁丝缠绕上,造成密室杀人的假象。

之后,再反咬对方,故意制造迷魂弹,也不是没有可能。

因为没有明确的证据,证明于慧慧或者唐木齐就是凶手,所以,两人并没有被羁押。

案子发生不久后,两人就分别返回饭店和保安队上班了。

但是,他们被要求不能离开营吕市,要随时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