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最可怕的。
许久之后,方书瑜停止工作,开口道:“男性尸体一具,身高一米七八,致命伤在喉咙,只用了一刀,死因是窒息和失血过多,死者双目被人挖走,嘴角至耳朵可见一厘米深的划痕。”
“尸僵和尸斑刚刚出现还未开始扩散,死亡时间初步判断大概四小时左右。”
何时新吃惊:“四个小时?这么短?等会……一刀?!”
陈益看了一眼时间,也就是说凶手是在凌晨三点半左右,将受害者杀死的。
差不多……也是按摩店该关门下班的时间了,刚好和那双散落的高跟鞋对上。
下班后的某个女人,发现了尸体,被尸体脸部惨状吓得魂魄皆飞,鞋都不要了玩命狂奔。
没有报警。
如果她选择报警的话,警方能更快的赶到案发现场,也许能找到更多线索。
这也没办法,发现尸体报不报警,是他人的自由。
“喏,死者手机,没被动过还有电量。”方书瑜将一个证物袋拿起,“只有一个手机,身上未发现身份证和其他可以证明身份的物品。”
何时新接过:“有手机就够了。”
手机还在,至少不是抢劫,而且抢劫也没必要挖人眼珠子啊。
这要么是变态,要么就是有目的的泄愤。
陈益:“走访附近的所有居民以及环卫工人,包括二十四小时便利店,能问的都问问。”
卓云:“是,陈队。”
陈益:“强哥,脚印什么情况?”
陆永强正趴在地上认真勘查,闻言说道:“脚印不少,来来往往的人太多了,已经拍照拓印。”
陈益点头,再次看向死者的脖子。
只用了一刀?
这就有点厉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