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乔家帮代艾二人招募垦荒流民的事情,红楼、妮可号、骄傲号和新安城那边很快就通过澳门发来的电报知道了,紧接着就引发了好几次讨论。
原因是代任艾三人还在电报里请示说,招募流民开荒需要的花费,按照早先夏姐给我们确定的预算,按照平均一人二两五钱白银的标准支付给招募方,其中包括支付给流民本人的一两银子,这些都是决定了的事情,并没有什么好请示的。
但是,随后垦荒出来的土地所有权的问题没有现成明确的做法,大伙对此有很多讨论。
关键是乔家根本没有提及这些事情,而且哥仨认为,这事我们也没必要去听取乔家的意见,毕竟咱们是给钱的一方,对方只要给了人,完成了就算是买卖两清。
但是话又说回来了,哥仨对这些事情也实在是摸不着头脑,不知道具体应该怎么对流民们说土地所有权这件事。
所以哥仨在电报里说,请各位大佬赶快拿出一个明确的意见,特别是关于土地政策,还有在什么条件下给予这些流民自由民身份的问题。
对于这种事情,大伙认为最具发言权的应该是李俊明李大律师,或者是历史学博士朱北国。
于是红楼的一封电报发给骄傲号,让李律师朱博士先拿出一个意见供体大会讨论。
而朱北国在骄傲号立刻回电说,显然万山岛不是莫宁顿岛,感觉如果按照家里的那一套搞法,把这些流民作为“贸易劳动力”处理,承诺七八年后给土地的话,怕是不合时宜。
首先是因为这些流民是乔家招募的,不是官府招募的,招募方不一样,开荒者获得的待遇区别是很大的。
朱北国在电报里进一步阐述说,历史上朝廷募流民开荒,通常有两套做法,一是官府出面带着流民垦荒,在这种情况下,官府会给流民提供种子耕牛农具之类的基本生产物资,同时还会对流民们承诺说,土地耕种几年后就归开荒者所有,并在垦荒的初期通常伴随着免除劳役赋税之类的优惠,这样的垦荒者最终会获得自耕农的身份,也就是自由民身份。
另外一套做法就是鼓励大户豪族出面招揽流民稳固地方,减少流民演变成匪患的可能性,当然了,豪门大户会把这些流民收拢为自家的佃户或者佃奴,这虽然让朝廷减少了编户齐民的人口数量,但这样做朝廷省钱省事,因为所有的开支都是大户豪族在承担。
通常情况,在官府无力顾及的地方,或者处在乱世的时候,朝廷通常会采用第二种模式。
显然,乔家采用的做法就是第二种模式,如今是明清交际的乱世,在三闽云贵岭南一带,官府对地方的管辖力度和财力都不足,所以朝廷通常会鼓励大户豪门去做收拢流民稳定地方的事情,显然这些流民以后大多数都会成为豪们的佃户甚至奴仆,但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
朱博士在电报里说,看来乔家之所以能这样做,肯定是得到当地官府首肯甚至是鼓励的,不然的话,你们在澳门也不会坐等得到这些流民。
于是朱北国最后总结道:乔家之所以没有明确告诉你们这些具体情况,其实是以为你们明白这些,因为在乔家的眼里,这些流民交给你们了,理所当然就是你们哥俩的佃户或者佃奴。
你们俩是乔家的乘龙快婿,又与我们有着重大攸关的贸易利益,自然会主动帮你们。
所以,本人建议,目前还是维持现状比较好,当然了,你们哥俩也应该清楚,这些土地属于大家的,因为银子是大家出的,你们只是九十三个股东之二,总之不是你们哥俩私人独占的。
至于是否明确告知那些将来的流民们,本人的建议是没必要,你们也不用担心那些佃户和佃奴会要求这些土地归他们自己,这些人不会的,他们既然是接受了乔家的招募,那就是一群甘心情愿在给地主做佃户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