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 又见六趾(1 / 5)

天择 卷土 4235 字 3个月前

这时候林封谨也是不想在这个地方多加逗留,发觉土豪金将这巩德修炼出来的冰蛭之魂彻底吸收了之后,便知道也捞不到什么油水了,一旦多加逗留,被闻讯而来的降龙关援军撵上来才是难缠,所以也是很干脆的迅速离去。

不过在离开之前,负责搜尸的天狼却是发现了一件十分奇怪的事情,便叫林封谨来看,林封谨看了之后,顿时倒吸了一口凉气。

原来这巩德右脚的脚趾,赫然也是多出来了一只!也就是说,他居然也是个六趾人!

林封谨与那神秘的六趾组织打交道的事件已经很长了,这个六趾组织行事神秘而诡秘,貌似和娲蛇神有所联系,可是仔细调查了以后却是发觉这组织与之也是若即若离,他们吸收成员的标准,他们这个组织的宗旨,完全都是一个谜团。

这个六趾组织已经可以说是很久都没有出现在林封谨的视线当中,没想到今日误打误撞,居然又干掉了他们当中的一个成员。

根据昔日的经验,林封谨仔细的将巩德尸体的每一根脚趾都仔细的捏过,找到了他的那一根假趾,拔掉了以后却发现里面没有什么纸条或者说是信息之类的,而是藏了一颗毒丸,这毒丸的药性可以说是格外的剧烈,一旦将其服下,几乎是无药可救,就算是运气好能救活了,后遗症也必然是十分严重。

在没有其余的发现以后,林封谨也是逆流而上,迅速离开。不过这在青塘山脉当中修筑出来的官道也是沿江修筑的,所以沿途也是遇到了好几拨从后面赶上来的追兵。

好在林封谨乃是在暗处,追兵却是在明处,并且那隆隆的蹄声使得林封谨早在十余里外就有所戒备,加上江水近在咫尺,跳进江水游动几里再上岸,那么降龙关当中擅长追踪的气味獒犬也没有办法追踪,因此每一次都是事前就规避过去了,堪称是无惊无险。

而秦去这一次则是更加谨慎,林封谨发觉这厮逃走以后干脆利落的就往大山当中一窜。依照他的神通和身手,在这茫茫的穷山恶水里面随便找个地方一藏进入胎息状态,既是养伤顺便也是拖延时间,要想将其找出来,在这穷山恶水里面大军搜山都没有用。

赶路了一天以后,林封谨发觉降龙关当中应该是死了心,没有再派人出来了,此时路上也遇到了一两拨人朝着降龙关去的人,都是在草原上面贩卖货物,以物易物赚得是盆满钵满的,这些人都是严加戒备,哪怕林封谨孤单一人,看向他的眼神也是十分警惕。

林封谨也是不为己甚,走上前去,用双倍的价格买了他们商队当中的两匹好马,轮换骑乘,只用了一天一夜的时间,便走出了这茫茫的大山,眼前便是草长莺飞,一马平川的大草原。

此时正是大草原上一年当中最美的时候,繁茂的青草正在迅速的抽芽,黄白色的小花偷偷的绽放,空气里面都荡漾着一股清新的气息,蓝天白云下,牛羊们都贪婪的咀嚼着丰美多汁的青草,牧羊的汉子用刺拉拉的嗓子吼着粗犷的牧歌,牧羊犬在兴致勃勃的抓扑着蝴蝶。

林封谨依旧拿出来了自己招牌式的书生行头,区别是自己骑着马,而书箱则是背负在了另外一匹马儿上,而西戎的书生的服装也不是宽袍大袖,颇有些类似于先秦时代赵武灵王胡服骑射的装束,好在腰带和头巾都是颇为飘逸,与普通人的衣服很是有些区别,辨识度很高。

草原虽然风景美丽,但是也到处充满了攻伐与杀戮,林封谨在草原上面策马刚刚走出了三四十里,就被数十骑穿得破破烂烂吆喝着的牧骑围住了,这些战力不凡的牧民们乃是被挑选出来的勇士,他们的职责就是策马在草原上围绕着自己的部族领地奔驰巡逻,遇到强大的敌人就示警,弱小的呢,自然就打劫了。

这些牧骑本来围住林封谨的时候,双眼当中闪现着的是野狼一般的贪婪残忍的光芒,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