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破片和钢珠达到最佳的覆盖效果。
只不过说起来似乎很容易,但实际操作却一点简单。
任何武器都会出现问题,只是个概率问题,即便严格检测出场的军用武器也一样。
就像你过春节时候买的炮仗,你永远不知道哪一颗的引信会瞬间燃尽导致炸手,玩得多,总有一枚炮仗会在你手上爆炸。
炮仗炸了顶多就是手肿,手雷炸了就是没命。
因此,敢这么玩的老兵实在不多。
大约两秒刚过,弗兰克将手雷朝二十米外那栋平房的楼顶掷出——他并不知道敌人在楼顶什么位置,但手雷投掷过去,杀伤范围怎么说都有十米,对方即便能躲,也躲过去了,他的进攻也会因此而停止。
只要对方停止射击,李正就有机会脱身。
有时候进攻并非一样要达到杀伤目的,而是达到压制目的为自己同伴争取时间即可。
不得不说的是,弗兰克的战场经验的确比李正老到多了。
纵然李正在高卢鸡的靶场上能够羞辱弗兰克,但在实战中,弗兰克确实能当他师傅。
轰——
一团火光在楼顶炸起。
接着,趴在楼顶上的李正听见了一声惨叫。
枪声听了,掠过头顶的子弹没有了。
他意识到这是个脱身的好机会,再也不做他想,立即用最快的速度像条蜥蜴一样爬到了门口,钻进了楼房里。
进了楼房,李正感觉人都要虚脱了,此时才发现自己浑身上下都是汗水,浸透了,给你水里捞上来一样。
以前在家读书,寝室里的同学偶尔也用电脑看看战争片,看着是很爽,也觉得主角很帅,现在轮到自己切身体会这种枪林弹雨的感觉,说真的,李正感觉真他娘的不好受,有种要尿出来的感觉。
屋外,交火声依旧在持续。
李正忽然想起布玛。
对了。
布玛。
自己来这里是为了布玛。
他担心这小家伙是不是能撑过去,现在外头的弗兰克小分队已经和对手打得你来我往,自己是时候去找布玛了。 …
其余的事都没那么重要,布玛的安全才是自己此番冒险的最重要目的。
他挣扎着站了起来,据枪对准前方,以典型的姿势小心翼翼回到一楼,找到后门,从那里闪了出去。
外头是一条巷子,不过似乎不是弗兰克小队所在的那条巷子。
李正有些迷湖。
东南西北分不清的感觉。
冷静!
冷静!
他不断告戒自己。
自己是受过训练的,应该懂得如何在城市作战中分辨自己的方位。
可是由于紧张,他的脑子里一片浆湖,从前在旅里的CQB训练场里学到的东西就像被撒了一地的糖果,哪一颗是自己想要的,他一时之间竟然找不出来。
特种部队的士兵为什么要接受非常残酷而且日复一日看起来枯燥无味甚至有些令人抓狂的重复训练?
比如一个房屋突入,两人制、三人制、四人、五人……
如何突入,如何警戒,如何击毙、如何。
这些细节,每一个兵在接受这方面训练的时候每天至少要练上百次。
道理很简单,将一个简单的东西练到极致,印在脑子里,刻在骨头上,下次你在战场上无论如何慌乱,在下意识中很快就能找到你想要的应对策略。
李正脑子里灵光忽然一闪。
他看到了一棵树。
一棵高达八九米的树。
至于是什么树,李正没研究过品种。
但是李正非常记得,之前他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