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阳乘机向王族上书,请求白苗王再增派一个骑兵团,以加强离阳关防御。
现在秦阳可是白苗部落的风云人物,炙手可热,他不仅击败了九黎部族的进攻,重新夺回离阳关。而且由他镇守的离阳关,稳固如山,数万九黎大军只能望城兴叹。
白苗王看到上书之后。几乎连想都没有想,议也没有议,直接就给予批准。
现在,单单是秦阳自己,就直接管辖着两个骑兵团,其秦家势力彻底抬头,力压另外三大家族。
……
白雾镇,是白苗部族中的一个小城镇。虽然十万大山内的人过着古老的游牧生活,但日常的生活中免不了会有各种各样的交易,自然而然的就会形成集镇。白雾镇就是其中一个,因为常年笼罩白雾而得名。
除此之外,白雾镇还是伍家的本部。在这里感觉不到边关的战事。城镇繁华,车水马龙,商贩如林,热闹非凡。
回到白雾镇之后没过多久,伍家正式任命我为第二骑兵团团长的任命书也到了。
任命书和大印是由伍媚儿亲自带到的,交给我后,她笑道“王团长,跟我到城北大营走一趟吧!”
我问道“去城北大营干什么?”
“难道你想做个光杆司令吗?第二骑兵团要重建,正好城北大营刚招收几万新人,我想你应该有兴趣去亲自挑选吧?”伍媚儿说道。
我顿时来了兴趣,笑道“当然有兴趣,走吧!”
陆武、摩利拓、舞阳、韦刑四人都与我住在一起,他们也有兴趣去看看热闹,跟随我和伍媚儿一同前往。
今天伍媚儿穿着便装,一身的艳红,红衣红裙红裤红靴,如同一团灼热的火焰,加上她相貌艳丽绝伦,媚骨天生,风情万种,无论走到哪里都是受人注目的焦点。
而我也是便装,和伍媚儿相反,我一席白衣。白色上衣、白色长裤、白色短靴,俗话说‘要想俏,一身孝’,我气质不凡,相貌俊秀,配上一身白衣,更显得潇洒倜傥。
我们俩骑着马,并肩而行,俊男美女,总是让过往路人忍不住回头多看几眼。
路上。伍媚儿说道“千夫长是兵团的骨干,文超,你心中有理想的人选吗?”
连日来的相处,我们之间已异常熟悉,私下里交谈,都是直呼对方姓名。不过她叫我文超,我总感觉怪怪的,也不知道超哥听到会怎么想。
我摇了摇头。说道“暂时还没有,不过我会认真挑选的。”
伍媚儿笑道“用不用我帮你推荐几人?”
其实她要想安插千夫长,根本无须我的同意,不过我在她心目中的地位与别人不同,伍媚儿破天荒的尊重起我的意见。
知道伍媚儿出于好意,并不是因为不信任我而要在我身边安排眼线,我淡淡一笑,说道“等等吧。如果找不到合适的人选,再拜托你帮忙。”
“今天晚上,伍家有宴会,你要来参加。”
“一定要去吗?”我对这种事情不太感兴趣,只想赶紧组建骑兵团,等到合适时机,我直接突袭九黎大军,擒杀了蚩昊!
我暂时寄身在伍家之中,也是这个原因。如果直接找白苗王,那自然是简单许多,但那样的话,我就不得不承认自己白苗驸马的身份。这对于我,对于罗绮来说都不公平。
“我爹也想见见你嘛!”第二骑兵团是伍家直属兵团,伍尘身为伍家的大族长,自然也想看看被女儿强烈推荐的人究竟是什么样。
“哦!”我点点头,既然伍尘要见我。我是推托不掉了,耸肩笑道“见见也好。”
“见到我爹也不用太紧张,他很随和。”
我半开玩笑道“我从来就不知道紧张是什么。”
伍媚儿没好气地白了我一眼,但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