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五十五回:他乡遇故知(2 / 4)

官舍重地,岂是你们这么下等南蛮汉人想来就来的地方吗?”

古代是严禁官员异地任职时,私自购房的。异地任官,国家提供住房,居住官舍也是一种政治待遇,办公住家一体化,官多房少,退休离任必须搬出官舍。“官舍”,就是官吏的住所,因为常与官衙连在一起,如今日之“机关大院”。

元代的四等人制,是元朝法定的民族等级制度。即把全国人民划分为四个等级,即蒙古人、色目人、汉人、南人。

其中第一等是蒙古人,拥有各种政治、经济和法律上的特权,地位最高:之所以要将蒙古人作为第一等人,其主要目的是突出蒙古人的统治地位,通过加强蒙古人的社会地位,确保蒙古人能够享受更多的特权,便于元朝的统治者加强统治效果,满足统治需要。

第二等是色目人,包括西域各族,西夏人以及中亚、东欧来到中国的一部分人,由于他们归附较早,也最值得信任,政治地位仅此于蒙古人。色目人是元朝统治者根据统治需要以及历史发展中的现实需求设置的一种等级。这部分人的共同特征是对元朝的统治有一定的贡献,并且与蒙古族在民族习惯和历史文化上有一定的共同点,便于与蒙古人的交流。因此,这一部分人被元朝统治者划分为第二等人。

第三等是汉人,是指原来金朝统治下的各族人民,包括汉人、契丹、女真、渤海、高丽等。在金朝的统治中,民族种类较多,其中汉人、契丹、女真等对元朝统治的威胁不大,对元朝的民族融合还能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基于分化汉人和提高统治效果的目的,元朝征服中原后将金朝统治下的各族人民当做了第三种人,虽然地位较低,但是比纯粹的第四等人还要高出一个等级。

第四等是南人,专指原来南宋统治下的汉人和其他各族人民,社会地位最低。由于南宋是被蒙古族直接征服的,因此南宋统治下的汉人和其他各族人民,被理所当然的放在了四类人种的最低一等。

他们一听郭破虏等人的口音就知道他们是南人,地位最低,怎么可能让他们到府衙之中呢?

郭破虏听到他如此辱骂大怒,一伸手就抓住两人手腕,啪的一声,把两人摔到院落中。

众多守卫道:“有反贼!”说着拔刀把他围住,就要向他砍去,郭破虏冷笑一声,双手连刺,啪啪作响,那些人手腕一疼,兵刃皆都掉落在地。郭破虏正想往里走,突然这时从里面跃出四人,拉弓搭箭,就向郭破虏激射过来。只听得飕飕飕连珠箭发,四人一齐放箭,如骤雨一般射来,比之百人元兵弓箭手齐发还要密集。

这四人发箭手法之快,劲力之强,不亚于武林中的一流好手。郭破虏猝不及防,连使无极剑气疾刺而出,把羽箭一一击落。他一边击落羽箭,一边向前走去,那四人也是大惊,没想到郭破虏双手速度更快,虚空连点,羽箭纷纷在半空中被拦住。四人大呼“妖术”!郭破虏越来越近,有一丈之远,当的一声,一人长弓竟被无极剑气刺断成两截。

这时从里面又走出九人,中间一个白衣公子。他饶有兴趣看着前面打斗,其他八人看到四人不敌,取弓搭箭,就要一起射箭。张三丰与陈霏羽连忙向前,眼看一场厮杀难免。

这时那白衣公子突然大喜道:“住手!”那弓箭侍卫全都停了下来,白衣公子走到郭破虏面前,大喜道:“恩公,终于找到你了!”

郭破虏看着那人依稀有些眼熟,道:“你是何人?”白衣公子道:“既是江湖过客,又何必要知道姓名!恩公想起来没有?”

郭破虏这才看清那白衣公子正是在大都城外石门镇狩猎场中那白袍老人的孙子,当时他感激郭破虏救命之恩,送了马匹与金银给郭破虏两人。

郭破虏道:“原来是你,原来你也是武备院的官员!”后面有一弓箭侍卫上前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