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归心(1 / 4)

朱雀鸣 泡小米椒 2214 字 13天前

有了上次经验。洪浩已知水月异动,多半又是发现同类。

按照四把神兵的属性,不消说,这应该是那把洞天了。

只是不知为何,这洞天竟是远离中土,到了这遥远的凤凰城地界。也不知它在这熔浆中,已经度过了多久的漫长岁月。

当年洪浩和暮云在小庙分别时,暮云临走曾丢下“洞天”二字,其实就是暮云想替洪浩去寻这把火属之剑。因她见洪浩与朱雀关系,知道他与洞天最为相宜。

只不过她寻遍中土,也未曾见到,在她心中引以为憾事,并不曾对洪浩讲出。

今日竟被洪浩自己寻见,这缘分之妙,妙不可言。

他心中涌起一股难以言喻的激动。恐怕所谓的神选之子,就是获得这把洞天。这洞天的火属威力,远超凤凰族的涅盘之火,被它斩杀的凤凰族修士大能,连同涅盘重生的希望都被一并斩去,得到此剑,对于凤凰族修士而言,便是真正掌握了生死大权,可不就是神选之人。

更有可能借助这股力量化解大长老的野心,为天下苍生带来和平。

然而,当他伸出手,试图触碰那剑柄时,一股强烈的排斥感自剑身传来,仿佛洞天在抗拒他的接近。洪浩深吸一口气,凝神静气,试图以自己的意志与洞天沟通,但剑身依旧纹丝不动。

洪浩眼中闪过一丝惊讶,随即恢复平静。这四大神兵不仅神秘莫测,且有灵性,从水月和镜花的表现来看,都是拥有自己的意志和选择主人的标准。他退后几步,开始沉思。

思来想去,最大的问题,可能出在水月已经认主。

四大神兵,镜花水月,福地洞天,这一把比一把厉害,每一把都有着自己独特鲜明的个性。尤其是洞天,它位列四大之首,若把它们比作比美人,它便是花魁。

既然你已经有了水月,还来找我作甚?我岂是甘居人下的平庸之辈?你倒是想得轻巧,一并归拢,轮番使用,鱼与熊掌兼得?

想来就是这个意思。

要说匹配,的确是洞天与洪浩最为匹配,相得益彰。洪浩一身朱雀之力,原是火属,而洞天更不用讲,在这朱雀神火点燃的大山熔浆里,滋养千年万年……说来都是朱雀一脉,两者结合,超级加倍。

可是,就算知道又能怎么样呢?这水月,是他妻子唐绾所赠,除开二人情感见证不讲,单是陪着洪浩这一路,并肩携手,一起面对各种强敌,对他助力极大。难道此刻因为有了更为匹配的洞天,就抛弃水月?这等事情,他洪浩万万做不出来。

思来想去,洪浩围着洞天踱步转圈,一边转,一边说话,看来想要以理服人。

“你我皆是火属,合则事半功倍,分则事倍功半,想必你也知晓……何不一起闯荡天下,快意恩仇。”晓之以理。

洞天纹丝不动。

“你自有灵性,想必也是清楚,这天底下,能来此处的,只有我一人,你千年万年的等待,不就是等我么?我决计不会因水月在前,便依先来后到,分出个大小,总是一视同仁。”动之以情。

洞天纹丝不动。

“狗日的,你莫要不识好歹,我走之后,世间再无人能与你匹配!你纵有天大的本事,也只能在这苦寒……苦热之地发臭变烂,万年孤寂。”心中气愤,忍不住破口大骂。

洞天仍是纹丝不动。

“你到底要我怎样?不要逼我……”洪浩恶狠狠威胁,下一秒却画风突变,噗通跪下,“逼我跪下来求你。男儿膝下有黄金,我这一跪,也算给足你面子,你就从了吧。”反正此处别无他人,脸面什么的,原是无所谓。

此刻洞天却有了反应。

洪浩眼见洞天颤动,心中一喜,“原来这狗日的喜欢别人求他,无妨,为了凤凰族全族百姓,便是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