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过不开拍好像也无所谓,我是《魔戒》的读者啊,我看的是书,我是写给这部的就是了,宾果,就这么定了!
&nenix》,这首歌好,用了。
&n》这首歌抄下来过吗?不过再想想,歌其实还是蛮好的,算不得有多惊艳,但副歌阶段的抓耳,就毕竟是曾经在二十多年后的那个快节奏时代也杀出来过的,其实很牛。
短了点儿,抻到三分半到四分钟,倒是很不错。
《It’s-My-Life》很棒,恍惚记得,这首歌倒是比较早发行的了,不过再想想,无所谓,虽然欧美这边因为市场大、吃得饱的缘故,一张专辑的创作周期往往偏长,但接触日久就明白了,倒也不必把他们过于的神话了,大家都是搞定一张专辑,就忙着赚钱、巡演、喝酒、嗑、泡妞去了,要等喧嚣退去,这才会再次回归音乐创作,再捣鼓下张专辑——尤其摇滚圈和说唱圈!
所以,嗯,回头闲聊的时候,问问邦乔维乐队上张专辑是什么时候出的,大概就能猜出来,这首歌是不是已经被创作出来了——一年之内绝无可能,两年左右就有小风险会撞车,三年以上就放弃。
啊,终于到了贾斯丁比伯的专区了,这个要选一到两首……
&nve-Yourself》?
&n&nu -Mean?》?
…………
门忽然被咔哒一声推开。
某人探头看进来,于是林见鹿停下了手里的吉他——书房里也有钢琴,巨贵,但林见鹿自认自己钢琴弹得不算太好,远不如吉他的技术,所以很多时候都更愿意选吉他——是俞飞泓,“醒了?还是我吵到你们了?”
她摇摇头,推开门进来,“隔音很好,在卧室里根本听不见,走近点、快到门口才能听到一点点……在写新歌?”
她身上批了件薄如轻纱的睡衣,里面居然什么都没穿,昨晚睡的时候什么样子,现在就什么样子——林见鹿失笑,放下吉他站起身来,冲她展开了双臂。
她快步过来,被林见鹿一把抱住,脑袋埋进她耳后的头发里,深深地吸了口气,亲了一口,松开,她又问:“在写新歌?”
林见鹿点了点头,“差不多搞定了,之前也一直都在写,攒呗,不知不觉就攒够一张专辑了!”——她笑着,抬手,满眼爱慕地摸了摸林见鹿的脸,“我还以为你现在又是买电视台,又是拍电影的,已经不写歌了呢!”
林见鹿大言不惭,“嘁,写歌对我来说,是很难的事情吗?”
俞飞泓闻言不由得就笑起来,满眼迷恋。
抬起手腕看看时间,居然已经快七点了,“哦,你们也该起床了!”
俞飞泓又笑,“其实已经晚了!最近都要跑步,做各种训练,六点半就该起床!”,又笑着埋怨,“谁让你晚上非要那么折腾!耽误事儿!”
林见鹿笑,捧起她的小脸儿又亲一口,“要不要再折腾一下?”
她愣了一下,满脸惊讶,伸手摸了一下,越发惊愕,“大哥!你真的假的?昨天晚上刚刚……”
十几分钟之后,当王组贤推开门时,就看到了俞飞泓趴到钢琴上的一幕,让她不由得啼笑皆非,少见地开口嘲讽,“喂,你的矜持呢?”
俞飞泓一边憋了好几秒,才抓住一个缓冲的间隙,勉强喊,“关上门!”
…………
一整天都带着一丢丢的小小头痛。
主要是最近的作息实在有点混乱,身体强如林见鹿也没办法,只能等身体的生物钟调节到纽约模式才好些——睡不够,才会头痛。
但是问题不大。
见面,客套,签字,握手,拍照。
完全不影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