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牙部落,一个距离乌乐集市不过二十里之遥的突厥部落。
部落的图腾是三颗血淋淋的狼牙,有赖于朔方纺织业的繁荣,这三颗狼牙上的血,红而又耀眼,就连那三颗狼牙看上去都十分狰狞可怖。
为此,血牙部落的汉子们高兴了好一阵子,以往总觉得他们的图腾不够气魄,比之其他部落的狼图腾,略显苍白无力,类似小儿涂鸦。
但今时不同往日,自从他们换了这彩绘一般的图腾后,酋长在汗城的地位都涨了几分。
也正是因为这一点,尊敬的突利可汗陛下,才把边境的肥差交给他们。
时间,大概是在五天前。
“出大事儿了,这次真的出大事儿了,立刻,马上,快马加鞭,把消息送到酋长那里去。”
“大唐人终究是等不及了吗,要打起来了吗,我可不想跟他们打,打不过的,我们根本就没有胜算,这一点酋长还有可汗,他们都是知道的,我们打不赢的。”
“你这怂货,他们根本就不是朝着我们来的……算了,先去告知酋长,回头再收拾你。”
那是距离瞭望塔不算太远的地方,四千大唐军士骑着骆驼和马,从他们的眼皮子底下堂皇而过。
如此这般的嚣张气焰,就算是过去的突厥狼骑也不敢有,瞭望塔上的百夫长浓眉紧蹙,翻身越过栏杆,顺着梯子快速滑落,骑上快马,朝部落飞奔而去。
血牙部落人丁兴旺,皆是可战之力,男女比例也算均衡,酋长取了汉人的名字,就叫做血牙,如今大家都这么叫他。
帐篷里,刚刚收到消息的血牙皱起了眉头,左手握着一个银质高脚杯,胸口不断起伏,带着酒气的鼻息略显粗重“他们不是奔着我们来的?”
这个问题的答案,他心中其实早就知道,但不知道是为了什么,就是想再确认一遍。
“他们一路向西去了,西边,去干什么?”
“暂时不知道,我已经让人远远的跟着,但是跟不了多久,他们一定会发现的,到时候就不好解释了……”
“有两种不同的制服,其中两千左右是护庭队,就是朔方那位的麾下,还有两千很陌生,类似以前大唐士兵的制服,但不是玄甲军,有点类似护庭队的装束,颜色又不一样,带队的旗帜看到了唐这个字,我认得。”
血牙深吸了一口气,眉头皱得更紧了几分,坐在他心爱的宝座上,没有再多开口。
如今的情况不甚明朗,他也不知道该不该把事情上升到国事的高度,只是眼下大唐那边确实动了大军,四千军士已经很可怕了,当初那位郎君凭借几百人就破开了汗城的大门。
这一年多来,他驻守在边境,日子过得滋润惬意,其中不少好东西都是从乌乐集市那边,有个叫做王大宝的人那里得来的,那是一个很会来事儿的大唐人,他很喜欢。
所以,如果可以的话,血牙部落不想跟大唐人打起来,一是打不过,二来,他也不想失去现在的好日子,最近,他刚刚收了两个高句丽女人做婆娘,好日子才刚刚开始呢。
大帐的气氛有些沉闷,顺着门口招进来的阳光朝南方望去,极目远眺的那个地方,乌乐集市的轮廓隐隐能够看到,二十里的距离,看过去只有一条灰白色的线,分开了天空与大地。
这个位置很好,血牙很喜欢在独自一人的时候,坐在宝座上,眺望着那一条灰白色的线,若是来了兴致,他会叫上几个亲近的部下,还有两个最骁勇的儿子,一起去那里吃一顿美食。
对了,那里的美食,大唐人的美食让他流连忘返,如果没有今天这件事儿的话,日子还是会很开心的往下过,部落的民众哪怕不去放牧,也能够有稳定的收入。
边境能够赚钱的地方很多,这个肥差是他好不容易从大可汗那里争取来的,说真的,他还没有享受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