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文学)
又是一场成功的演唱会,梁坤在去吃宵夜庆祝时对李客勤说了自己的想法。
“我决定唱迈克尔杰克逊的那首歌了,拜托你了。”
李客勤明白他的意思。“行,你想唱我就去和领导说一声,你接下来几场是不是都要唱这一首?”
“嗯,不唱《友情岁月》了,我第一次坐在钢琴上唱歌歌迷看着新鲜,多来几次他们就腻了,今天这场掌声就少了点。”梁坤笑道。
李客勤嘱咐道:“你要唱的话,这两场注意别一激动把嗓子给喊坏了,录唱片一般都会选最后一场,你要唱三次呢。”
“我的嗓子喊不坏,我唱这首歌是正常发挥。”梁坤不怕嗓子出问题,有“破喉咙含片”呢,坏了就试试道具的效果。
这也是他练歌时无所顾忌的原因,有道具不怕嗓子出问题,可以试出自己的极限。
在练习时他不只是唱杰克逊的歌,还唱过老鹰乐队的名曲《加州旅馆》,要不是没乐队和他配合,他也想翻唱这一首。
李客勤嘱咐他,是怕他在最后一场发挥不好。
演唱会早就确定会出DVD和CD,通常会选用最后一场进行录制。因为歌迷们知道那是最后一场,肯定有很多人会表现出不舍之情,情绪激动。一至五场的内容也会拍摄,万一第六场意外演砸,再考虑从前几场里选。
梁詠琪问:“你要翻唱杰克逊哪一首歌?”
“《EarthSong》(地球之歌)。”梁坤淡淡的回答,看起来毫无压力。
“这也太难了吧?”梁詠琪惊讶的张大了嘴巴,配上她的圆脸看起来挺萌。
李客勤笑道:“对他来说不难,他在练习室练过好多次,唱的很好。虽然音色有差别,但他唱到G潮时,声音比杰克逊更有爆发力,明天你就听到了。”
谭詠麟叹道:“我听过一次,他翻唱这歌一定能吸引歌迷,可惜只能在演唱会上唱,没法收入专辑。”
《EarthSong》是美国流行天王杰克逊在1995年发行的个人单曲。这首歌曲可说是以“地球的名义”而唱,歌词内容大致是描述自然环境的破坏与不和谐,表达了作者杰克逊对地球的热爱。
杰克逊是世界乐坛有史以来的最强神人,几乎不可能被超越。他亲口说过他大约写了五六百首歌曲,但他选中发行的只有七十多首,其中很多都是经典。
《EarthSong》是经典中的经典,是来自灵魂深处的撕心呐喊,从发行至今日国内外没有任何一个歌手能翻唱好它。
梁坤选这首歌为的是炫技,他能唱得了,只是风格有点差别。一是两人的音色不同,杰克逊声音比较细,二是梁坤呐喊起来更猛,要把音响喊炸的那种。
他在唱最后一段时,激情到仿佛要化身成有点像短笛大魔王的地球意志,净化地球,而且不会被樱桃小丸子的爷爷一拳打死。
歌手要想快速成名,炫技是一条捷径。《EarthSong》这种世界名曲大家都听过,唱的好就会得到广泛认可。目前从没有华国歌星翻唱过这首歌,因为很容易搞砸。
其他人现场能不能把英文唱准就是个问题。梁坤没问题,他英文学的很好,记忆力超群,歌词记的非常熟。
他连最后的“海豚音”都可以模仿,李客勤和谭詠麟特别服气这一点,是他们承认梁坤嗓子比自己更好的原因。
杰克逊所发的海豚音,里面有不少哨音。能发出“哨音”不难,专业训练过的歌手大多都能做到,但是能咬字能跳音收放自如,就没那么容易了。这需要强劲的嗓音机能支持,需要长期的练习,海豚音是个很棒的噱头,运用得当比较唬人。
普通人是很难练成的,想找师傅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