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晕死在地的同伴了。
他们四人的功夫都不相上下,眼下已经倒下两个,他们自然不敢轻敌大意。
随即,两人一起从怀里取出利刃,分成一左一右,凶狠的砍向刘乐。
有孙家在后面撑腰,他们就是在医院里直接把刘乐砍死,也不会有事。
这种事他们也不是第一次做了,当下就是力出手,不留余地。
“真是不见棺材不掉泪。”
刘乐摇了摇头,不等两位保镖扑到面前,就已经迎着他们冲上去。
只听砰砰两声响,两位保镖就像断线的风筝般直接倒飞出去。
重重的撞在墙壁上面,留下一滩鲜红的血迹后,这才一起滚落到地上。
连一声惨叫都没有来得及发出,就已经不知死活了。
这些保镖就是再厉害,也只是普通人。
和修武者比起来,那是云泥之别。
在刘乐眼中,他们就像两岁的孩子一样弱小,打倒根本就不费什么力气。
而孙志,在看到两位保镖同时冲向刘乐时,就已经转身逃跑了。
他孙公子身份高贵,也知道刘乐不好对付,自然不会傻乎乎的留在这里等死。
有两位保镖挡着,他觉得就算他的腿断了一条,只用一条腿逃跑也没有问题。
只要离开医院,等下他就可以带着更多的人,再来找刘乐报仇。
到时候,孙家的打手一旦赶过来,他要让刘乐生不如死。
可是,他还没有跑出办公室,就看到两位保镖已经晕死在墙边。
接着,他的头发就被一只手掌抓住,双腿再也迈不出去一步。
被那个手掌控制着,他不得不转过身来,就看到刘乐一脸笑眯眯的注视着他。
那笑容,就像春风一样温暖。
却吓得孙志两股颤颤,目瞪口呆,魂飞魄散。
然后,他就听到刘乐用商量的口吻问他“你到底签不签字啊?”
“我的耐心有限,再不签字,我就把你的脑袋拧下来。”
说到拧下来三个字时,刘乐还抬手摸了摸孙志的脖子。
“签,签……”孙志魂飞魄散,心里再也不敢存有一丝侥幸。
之前,他还以为一拳就能把刘乐条得半身不遂。
结果却是,刘乐随便一拳,就能把他们打死。
“还有这个,连同医院股权一起卖给我了。”刘乐又一把扯掉孙志胸前的玉石吊坠,因为里面蕴含着一缕细小的灵力,早就被刘乐看上了。
“好,没问题。”孙志急忙答应。
玉石虽然珍贵,比着小命相差十万八千里。
只要刘乐不要他的命,他都会直接答应下来。
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只要有命在,报仇还是有希望的。
其实,刘乐看中的是玉石里面的灵气,并不想把玉石也留下。
只是现在就吸取出来的话,他的手掌就会变得晶莹剔透,他可不想被孙志发现自己的秘密,只好把整个玉石都收下来了。
“签吧,要工整点。”
等到刘乐放开孙志的头发,让孙志的双脚落在地上时,孙志就像溺水的人突然抓住了救命稻草般,打内心深处,竟然还对刘乐生出一丝感激之情。
接下来,不用刘乐吩咐,他就急忙跑到桌子前面,拿起钢笔,就把名字签了。
写的一笔一画,那真是标准的楷书,非常非常的工整。
此时,他再也顾不上医院一半股权的价值,只想活着离开这里。
“带上你的钱。”刘乐踢了踢脚下的那张皱巴巴的十元钱。
孙志急忙捡起来,一把揣进了粘着鲜血的裤兜里。
平时,连一百块都不屑一顾的他,此时把这皱巴巴的十块钱都当成了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