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李浩等人不踹门,张成会爬到外面吗?他们之间还是有一定的因果关系的。”
孟浪一这样说,牛昭又反驳道:“张成与别人的老婆约会,结果让人给捉了奸,然后他慌不择路,爬到窗户外面去,这是他自己选择的结果,李浩并没有对他实施什么伤害,因此他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听了牛昭的话,孟浪微微笑了,道:“牛妹,这个案子你来当主力吧,到时候与他们法庭上见。”
牛昭看了他一眼,说道:“你要陪我去,我一定能打赢这个官司。”
牛昭信心满满,很快,这个案子就开庭了。
原告方也就是张成的家属也请了律师,并且还是一个有一定名气的律师,而被告方这边,不只有李浩,还有李浩的朋友及酒店方面,他们把酒店也给起诉了。
李浩的朋友没有请律师,因为他们觉得李浩请了就可以了,只要李浩没责任,他们也没责任,如果李浩有责任,他们肯定有责任,如果请律师,还需要花钱,那他们也是花冤枉钱了,他们是李浩的忙,还帮出事端来了。
酒店方面也请了律师,酒店方面还是有钱的,既然张成家属起诉了他们,他们要好好应诉,免得最后承担责任。
庭审一开始,原告方就先声夺人,认为李浩等人踹门的行为与张成坠楼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李浩等人不踹门,张成不会被吓的坠了楼。
原告一说完,牛昭就代表李浩说道:“我想问原告方一句,张成为什么会坠楼?”
原告律师听了,立刻回答道:“张成为什么会坠楼不很明显吗?被告方踹门的行为,导致张成受到惊吓,最终导致他坠楼而亡,这不是明摆着的事情吗?被告方律师问这句话想说明什么呢?说明张成的坠楼与被告方的行为没有任何关系吗?这是不可能的事情,如果被告方不踹门,张成不会坠楼!”
原告方就抓住了李浩等人踹门这一点,以此为由,想让李浩等人承担责任,李浩等人踹门的确不太合适,但是也不能就此认定他们要为张成的死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