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的感官感知外界,并通过外界返回信息于自我意思,并以此来定义了可感知与不可感知。没有类似于我们这个感知过程的事物,我们就称其为不可感知外界的事物。如一块岩石,我们就认为它不可感知外界。而动物之间虽感官大不相同,但却和人的感知过程类似。所以人们认为动物们是可感知外界的。这种看似简单的标准在人们看来却很有效,其中存在的舛讹常被有意无意的忽视掉。
人作为一个完整的个体看时,其感知是作为整体的感知存在着。而这整体的感知并非感知的整体。也就是说在人身上有很多感知是不被其察觉的。这个现象并不新颖也不少见,只是我们很少真正深入的去思考过它。而常将其用一种“不自觉”这类模糊的词汇表达后,就将其合理化和淡忘了。这种不自觉的感知循环对人自我的影响,是否也如人们通常认为的那样,“人的自我感官感知外界,并通过外界返回信息与自我意识。”这个过程一样简单明晰。人们对此领域的研究实在少的可怜。已有的几个研究方向也止步于起步阶段,近百年来也未有什么新的建树,由此可见那个人们理解的看似简单的感知过程,也许并非真的那么简单。
个体的感知常被整体的看待。在理解一个人的时候,我们通常也会更习惯于将其以一个整体的感知个体加以对待。而这个看似整体的感知并不完整。我们并不是在说上文那种不被察觉的感知,而是这个看似个体的人的整体感知的不完整。如它最具意义的初始阶段,那时的感知是否如人们之后的感知一样,是否会有自觉这一类的感知存在……,这一系列非常重要的信息,人们并无法获得,没有一个人可以记起三岁之前的记忆,也无法获得这份感知。虽然我们可以在物质层面上理解其原因。但这并不合理,至少没有什么必然的合理性,只能归于它就如此这种不完美的解释。
所有人的感知都是通过感官实现的,人没有眼睛就看不见光线,没有耳朵就听不见声音……。所以人们将这种感知定义为了,人们可理解的事物的感知。并定义出了感官一词加以概括一切,并以此来做为分辨标准。但正如我们前面想要说明的一样。这种感知过程并不完善也不一定是必须的。抛开狭隘的视角,我们会很容易的发现到,如可直接感知物体的存在状态,视觉就不是必须的。如可全息感知事物,一切感官就不是必须的。这种感知是否能以人们理解的那种感知过程解释呢?并没有必要一定将其否认。但此种解释一定是复杂、繁琐、不完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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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知的喜好
感知是一个人进行提升的途径,如若大体上进行划分,可分为内感知和外感知两大类。既对自身沉淀的心境和对外部事物观感的领悟。虽本质上都是对自我的提升或改变,但是路径上却有不同。求于内为一种自我的必然,而于外为一种境遇的偶然。所以区分上并不困难,易于理解,也没必要将其统一。知其本质上是一致的即可。
感知分内外也分善恶。在“境遇”一文中我们已对其不同的环境影响下,人自身的行为有过分析,在此我们也不打算再复述。今天我们主要想讲的则是人内心感知与外界感知间细微的交织过程,而非宏观的表现。
人于内感知的善恶沉淀,形成了人的内在自我的善恶标准。而对外部事物的感悟则时时对其内在自我的善恶标准进行着改变,这种改变是不间断的,虽然人的内感知的自我沉淀是在特定时间点上才会进行,而外感知这种对周边事物的获取则是无时无刻不在进行。
当一个人内感知的美好即自我内在的善受到外部美好事物的感召,折射出的是人世间一切至美的本质,而当一个人内感知的善,与外部的美好事物相冲突,这份善会变成带有少许遗憾和欣慰的满足。
当一个人内感知的美好初识外部的阴暗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