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晚的风,清凉。
吹得人不怎么快乐。
偷瓜贼带着他的手指,早就不知道跑到了何方。
事情做得可能有些草率,但是少女却并不后悔,也许因为这事儿,会坏了自己的任务,但是伤天害理,看着坏人从自己眼前作恶,她怎么也忍不住“脾气”。
要不是因为这“耿直”的臭脾气,她其实也能圆滑得活得更好。
但是,有些坚持,不要轻易的放弃。
因为少女害怕,害怕自己对坏人妥协了一次,自己也许某一天就站在了坏人堆里。
手里捏着钢叉,西园寺天秀看着海的那一边。
“不知道,海的那一边有没有一群蓝精灵呢?”
西园寺的心中自然的想到。
三十多年才轮到一回的祭祀,其实挺奇怪的。
女子不能上桌,也不知道哪里来的陋习。
乔装还要打扮,也是此身父亲的一种溺爱。
多日的相处,其实少女也不太搞得懂此身的父亲,“断指”的事情差点闹大,也是他去处理,没有指责孩子,反而是憨厚的笑道。
“我娃,以后可不敢了,万一别人发狠,把你伤着了可咋办?”
想要摸孩子的糙手,也是被少女的躲闪,最后以憨厚的笑来掩盖。
“我想要去那个狗地主家管祭器。”
少女平平淡淡的话,也是被这个憨厚的父亲傻笑,假装听不到“狗地主”的措辞。
原本想着要靠其他方式才能去教迅哥儿做人的少女。
没有想到,在大雪飘零的日子里,一身新棉袄加身,父亲牵着她的手便往“狗地主”家去。
这个憨厚的庄稼汉,身上的破棉袄不知道补了多少丁,祭器这么讲究的东西,他会不会给地主老爷磕头才求来的呢?
“他的手真粗糙,但是好温暖。”
少女觉得冬天的雪突然变得不那么的洁白与美丽。
厨房里,老阿婆絮絮叨叨的嘱咐着少女什么。
西园寺天秀只管点头,至于听没有听进去,那就是两回事了。
外面有人在奔跑的声音,好像要去见什么了不起的东西。
浓眉少年飞快地来看,终于看到了他心心念念的“小鸟雀”。
“初见秀哥儿,他正在厨房里,俊秀的面庞,带着一双浩瀚的眼眸,身上的棉袄很新,这可见他的父亲十分爱他,竟连这样好的袄子也给他穿上。
他见人很怕羞,只是不怕我,在没有旁人的时候便和我说话。于是不到半日,我们便熟识了。
那时候我还小,不知道喜欢是什么,只是记得,以后的日子里再也没有像他这样人了。
以至于我多年以后知道他原来是她,我才明白,我为什么会喜欢那样的女孩。”
翌日,
迅哥儿找到西园寺天秀,便要去捕鸟。
“秀哥哥,我们去抓鸟玩儿吧?”
浓眉大眼,笑嘻嘻的样子,真是——坏。
一上来,就要玩儿鸟,这不是迫害小动物吗?
不知道这是要坐牢的吗?
十年有期徒刑,了解一下?
难怪要被教育做人。
皱了皱眉头,西园寺天秀毫不客气的批评鲁迅道“玩鸟的危害,你知道有多大吗?”
浓眉少年愣愣的摇头。
看着他,少女严肃道
“你记住,捕鸟的危害一是导致食物链断裂,自然界的生物通过食物链相互链接,相互制约,鸟类是害虫的天敌,如果鸟少虫多,农作物、深林就会发生病虫害。
一旦植被遭到破坏,则极易造成水土流失,洪涝灾害的教训,是要拿命来填的。因为你在这里玩鸟,千里之外就有无数的人死于灾害。
二是破坏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