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现金分红超过其IPO拟募资金额绝不是件好事(1 / 2)

喧嚣股市 醉爱琳儿 1055 字 1个月前

现金分红超过其IPO拟募资金额绝不是件好事

对于一家上市公司来说,如果其现金分红超过募集资金,这显然是一件值得肯定的事情。这意味着上市公司给予投资者的回报超过了其向投资者的募集,因此,这样的公司在市场上是深受欢迎的,这样的公司越多越好,一个健康发展的市场就是由许许多多这样的公司来建成。

不过,对于一家寻求上市的IPO公司来说,如果其报告期的现金分红超过了其IPO拟募资金额,那么,这对于股市来说就绝对不是一件好事,相关公司IPO的必要性就值得怀疑。这不,近日被媒体曝光的青岛海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湾化学”)就是这样一家公司。

实际上,海湾化学早在今年2月28日就向上交所提交了IPO申报材料,拟登陆主板,保荐机构为中信证券。如今近10个月过去了,但该公司上市后续没有新的进展。该公司近期之所以受到舆论的关注,主要是源于最近一个时期市场对IPO公司先分红后募资补血现象的关注,并且多家与此现象有关的公司都已被交易所终止了IPO进程,如此一来,同样存在这一现象的海湾化学,自然就被舆论推向了前台。

海湾化学的现金分红可谓是典型的“掏空式分红”。招股书显示,海湾化学2019年、2020年、2021年和2022年上半年的营收分别为70.38亿元、60.53亿元、130.28亿元和69.62亿元;净利润分别为4.85亿元、3.01亿元、20.76亿元和10.06亿元。而海湾化学2019年、2020年、2021年及2022年上半年分别现金分红7.41亿元、5.08亿元、4.81亿元、15.77亿元,合计分红33.06亿元,占同期累计净利润38.68亿元的85.47%。其中,2019年、2020年、2022年上半年的现金分红甚至远超同期的净利润。而且在IPO临近的情况下,2022年上半年突击分红15.77亿元,接近于前三年分红之总额。因此,海湾化学分红是“突击分红”、“掏空式分红”的典范。

不仅如此,海湾化学报告期的现金分红甚至超过了该公司IPO拟募集资金总额。该公司2019年到2022年上半年现金分红累计33.06亿元,而IPO拟募集资金金额为30亿元。这就意味着如果该公司不分红,公司自有资金完全可以满足募资项目投入的需要。同时意味着该公司完全没有必要IPO融资。这就难怪该公司IPO的必要性受到市场的质疑。

之所以如此,究其原因在于,该公司的IPO只是把股市当成了提款机而已。从该公司报告期现金分红超过IPO募资金额来看,该公司在募资投入项目的投入问题上其实并不差钱,但因为有了IPO,有了股市这个提款机,所以该公司理直气壮地进行了“掏空式分红”和“突击分红”,分掉了完全可以满足募投项目需要的资金,然后开口向股市要钱,要到股市来融资。因此,在该公司“掏空式分红”的背后,原来是该公司把股市当成了自家的提款机。

不仅如此,海湾化学的IPO还是对股市、对公众投资者的一种算计。该公司所进行的“掏空式分红”与“突击分红”,其实是向公司老股东尤其是控股股东的一种利益输送。根据招股书显示,公司控股股东海湾集团的持股比例为62%,海湾化学在报告期分红33.06亿元,这意味着海湾集团从海湾化学的分红中拿走了25.25亿元的红利(其中,2019年、2020年,海湾集团100%持有海湾化学的股份)。

海湾化学在报告期向海湾集团输送了25.25亿元的红利,但却准备通过IPO的方式向公众投资者募集30亿元的资金,这无疑是海湾化学的一种“好算计”。海湾化学在把股市当成自家